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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银行业务迁移通知

锦州银行业务迁移通知 JZTOperation
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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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转发提醒!

尊敬的锦州银行客户:

根据《公告》,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将于2025 年 11 月 15 日(周六)00:00 至 11 月 16 日(周 日)14:00期间对本次收购承接的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锦州银行)相关业务实施迁移。迁移期间,原有锦州银行客户的业务服务将暂停,但您/贵单位的资金安全不受影响。迁移后锦州银行相关线上、线下业务将迁移至中国工商银行相关线上、线下渠道办理,原锦州银行客户将享受中国工商银行优质、全面的金融服务。

锦州银行客户服务事项自即日起将陆续发生变化(详见中国工商银行网站或营业网点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或拨打中国工商银行客服热线95588。给您/贵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别提醒:迁移期间, 中国工商银行、锦州银行不会发送任何含有链接的短信,请您/贵单位务必提高警惕, 以免遭受电信欺诈等风险。

迁移期间,锦州银行服务暂停安排如下,请您/贵单位提前做好相关业务安排。

一、公共服务变化事项

(一)线下渠道网点服务相关内容

1.网点承接

迁移期间,锦州银行网点暂停营业。迁移完成后,锦州银行网点将承接转换为中国工商银行网点,经营地址不变,全面受理各项金融业务。您/贵单位亦可在中国工商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正常办理业务。

2.标识标牌

锦州银行网点将按照中国工商银行标准陆续完成门楣标识等更换,各营业网点及客户交易不受影响。

(二)金融基础设施相关内容

1.跨行汇款

迁移后,您/贵单位向在锦州银行开立的账户汇入资金时,需选择中国工商银行行名和中国工商银行相应支付系统行号,锦州银行行名行号将停止使用,您/贵单位的交易与资金安全不受影响。收款人开户行名称应按以下规则填写:通过大、小额支付系统转账汇款,收款人开户行名称应填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 分行 xx 支行 ”;通过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超级网银)转账汇款,收款人开户行名称应填写“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清算中心 ”。

2.跨境汇款

迁移后,您/贵单位向在锦州银行开立的账户汇入外币资金、跨境人民币资金时,需选择中国工商银行行名和中国工商银行相应支付系统行号或银行代码,锦州银行行名行号、银行代码将停止使用。

3.票据业务

中 国工商银行已针对票据业务主要交易场景进行系统功能改造。迁移后,您/贵单位持有(或承兑) 的票据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企业手机银行等渠道正常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可联系客户经理处理。

4.关于人行集中代收付、小额定期借记业务

锦州银行将停办人行集中代收付和小额定期借记业务。如您/贵单位有服务需要,迁移后可前往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5.关于缴费业务

迁移后,锦州银行办理的电费、水费、燃气、供暖、话费充值、社保、交罚、住房维修基金和学校缴费业务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柜面、手机银行、网银或合作方公众号等渠道办理,请您/贵单位做好相关缴费事项安排。

(三)线上渠道服务相关内容

锦州银行个人电子银行、企业电子银行、电话银行、微信银行、门户网站等渠道将于迁移日起停止服务。系统迁移完成后,您可在中国工商银行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个人电子银行

锦州银行个人手机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将于迁移日起停止服务。系统迁移完成后,您可登录中国工商银行个人手机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办理个人电子银行业务。

(2)企业电子银行

锦州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企业手机银行将于迁移日起停止服务。系统迁移完成后,贵单位可登录中国工商银行企业网银使用查询类功能,如需更多服务,可咨询原开户网点办理。

锦州银行对公账户余额变动提醒将于迁移 日起停止服务。系统迁移完成后,贵单位可免费使用三个月中国工商银行对公账户余额变动提醒服务。

(3) 电话银行

锦州银行电话银行将于迁移日起停止服务。系统迁移完成后,您/贵单位可拨打中国工商银行服务热线 95588 办理业务。

(4)微信银行

“锦州银行 ”微信公众号将于迁移日起停止服务。系统迁移完成后,您可关注“ 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 ”微信公众号办理业务。

(5) 门户网站

锦州银行门户网站(http://jinzhoubank.com)将于迁移 日起停止服务。如您/贵单位仍需相关服务,可登录中国工商银行网站(https://www.icbc.com.cn)了解相关业务。

二、单位客户服务变化事项

(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相关事项

中 国工商银行将为贵单位提供新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账号,贵单位可随业务办理至原开户行重新签订中国工商银行的账户相关协议。贵单位如持有账户开户许可证,请持原开户许可证(正本)至原开户网点办理开户许可证换发。 自2025 年 11 月 16 日起,设置一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不收取单位结算账户相关费用,过渡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国工商银行《服务价目表》 中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收费标准收取账户管理费(符合监管政策以及中国工商银行优惠安排予以减免的除外)、不动户管理费(如有)等。协议详情可登录中国工商 银 行 官 方 网 站 查 询 ( 路 径 为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https://www.icbc.com.cn >金融信息>章程协议>业务协议)。

(二)支票业务

贵单位可自迁移 日起持未签发锦州银行支票到原开户网点免费置换中国工商银行支票。

(三)银企对账业务

迁移后,银企对账业务按照中国工商银行银企对账相关协议、条款办理,详细内容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查询。

(四)对公存款业务

迁移后新办理对公活期存款业务,锦州银行存量对公活期存款业务,按中国工商银行对应产品规则执行;锦州银行存量对公定期存款、保证金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产品利率

在到期前,按原合同利率执行,到期后办理的存款业务,根据存款产品种类,按照中国工商银行对应产品规则执行。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 中国工商银行对公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五)关于锦银 e 企卡业务

迁移后,持卡人可凭锦银 e 企卡直接在中国工商银行办理相关业务。 自 2025 年 11 月 16 日起,设置一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不收取锦银 e 企卡相关费用,过渡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国工商银行《服务价目表》 中财智账户卡普卡收费标准收取年费、工本费、手续费等。

(六)银行询证函业务办理方式

系统迁移后,您/贵单位办理询证函业务,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电子询证函或纸质询证函方式办理。

电子询证函办理方式、纸质询证函集中办理方式及受理要求、函证服务团队的地址、费税标准、函证范围和回函用章等详见中国工商银行官网公告《关于银行函证业务受理的公告》(公告链接:http://www.icbc.com.cn/ICBC/投资银行/产品服务/资信业务/资信业务.htm)。

如您/贵单位办理的询证函业务函证基准日(包括询证函第 3 项“注销账户 ”的时间区间,“ 函证基准日 ”即询证函标准格式中“截至[  年  月  日],本公司与贵行相关的信息 ”处的 日期)在 2025 年 11 月 15 日之后,可选择电子询证函或纸质询证函集中处理方式,电子询证函优先。如需纸质询证函,按询证函业务集中办理方式将询证函寄送至锦州银行原开户行所在地的中国工商银行函证服务团队(辽宁、北京、天津、黑龙江、大连函证服务团队)。

如您/贵单位办理的询证函业务函证基准日(包括询证函第 3 项“ 注销账户 ”的时间区间)在 2025 年 11 月 15 日之前,请您/贵单位前往被函证单位的原开户机构对应网点办理。

温馨提示:

(1) 函证单位通过电子询证函或集中办理方式办理询证函业务,填写的被函证单位询证账号必须是中国工商银行账号(19位)。

(2) 电子询证函与纸质询证函集中处理结果一致。

(七)对公资信证明业务办理方式

系统迁移后,请贵单位前往原开户机构对应网点办理对公资信证明业务,具体办理要求请咨询95588或原开户行网点。

三、个人客户服务变化事项

(一)关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

1.介质更换:迁移后,锦州银行发行的存折、存单、借记卡(含社保卡)关联账号将进行相应调整。其中,标准借记卡(卡BIN 即卡号前 6 位为 623568 的 19 位卡号的芯片卡)可在中国工商银行正常办理业务。存折、存单、非标准借记卡(卡 BIN 即卡号前 6 位为 622990、940003、210760、210762、 210763、210764 等 17 位卡号的磁条卡)更换为中国工商银行介质后可正常办理业务(介质更换前,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汇入资金,以及工资和社保发放等入账交易不受影响) 。您可于 2025 年 11 月 16 日 14:00 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待更换介质前往中国工商银行网点免费办理更换,之后再使用新介质办理相关业务。

2.落实“一人多卡 ”政策要求:根据《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银监发(2015)48 号), 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 张(不包括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军人保障卡、已销户的借记卡)。迁移后,如您在中国工商银行持有超过4 张借记卡,部分锦州银行发行的借记卡功能将会被调整为只收不付,您可前往中国工商银行网点进行介质整合。

3.借记卡手机 PAY、电子现金业务: 自 2025 年 11 月 14日起,锦州银行借记卡手机 PAY 将无法使用,您可与中国工商银行重新签署相关协议。 自 2025 年 11 月 15 日起,锦州银行电子现金将无法圈提,但仍可正常消费,建议您提前将卡内电子现金全部余额进行圈提。

4.三方支付业务:迁移期间,锦州银行借记卡签约的财付通(微信)、支付宝、京东、抖音、付费通(拼多多)、翼支付、平安付、度小满、钱袋宝(美团)、联通、通联支付服务将暂停使用,包括消费、转账、缴费、充值、信用卡还款、贷款还款等。迁移完成后,您可使用锦州银行原签约借记卡享受中国工商银行上述机构的第三方快捷支付服务。锦州银行快捷支付交易产生的退款将由支付机构退至您在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中。如您同时为中国工商银行客户并已完成可信手机号认证、已开立锦州银行个人手机银行专业版或通过锦州银行智慧柜员机完成身份及手机短信双重认证,您的三方支付限额将保持不变。

如您的手机号码未完成可信认证,为保障您的账户资金安全和基本消费需求,系统迁移完成后,单笔及日累计支付限额调整为 2000 元(有效期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并请您尽快在有效期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中国工商银行完成手机号可信认证,即可恢复至原支付限额。

自迁移起,锦州银行借记卡签约的其他支付机构第三方快捷支付业务将无法继续使用,包括消费、转账、缴费、充值、信用卡还款、贷款还款等。迁移后,您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合作的支付机构重新绑定后使用。

您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合作的支付机构绑定工行卡,或可提前将部分余额转入您在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中,在系统迁移期间,通过支付账户完成支付。

5.信使服务:迁移后,锦州银行信使服务将由中国工商银行工银信使服务自动承接,过渡期为3 个月,在此期间信使服务费将予以免除。过渡期结束后,中国工商银行将通过短信方式请您选择是否继续使用工银信使服务。如您选择继续使用,后续将按照中国工商银行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详见中国工商银行对外公示的《服务价目表》),如您未在指定的时间期限内回复或选择不继续使用,过渡期后将停止此项服务。

6.银联业务:迁移期间,锦州银行借记卡银联业务将暂停使用。其中,POS刷卡、ATM跨行转账、云闪付APP、无卡自助消费在迁移完成后可继续使用,无需重新开通;代收业务(含信用卡还款/个贷还款等)需您于系统迁移前通过原代收平台解除代收协议,并于系统迁移后通过原代收平台重新签订代扣协议后方可使用。

(二)代销个人理财业务

1. 自本通知发布5 个工作日起,锦州银行将陆续暂停代销理财产品全部交易(包括开户、销户、申购、赎回、撤单、预约申购、预约赎回等),系统迁移期间,您已有的持仓份额保持不变,如您有资金需求,请提前做好安排。

2.系统迁移后,中国工商银行将成为您的理财产品代销银行,您在锦州银行持有的理财产品将全部迁移至中国工商银行,您可于系统迁移后首个工作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相关业务。鉴于代销机构发生变化,为更好地保障您的相关权益,请您于系统迁移后及时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个人手机银行签署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理财代理销售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等相关协议。

(三)代销个人基金业务

预计自 2025 年 11 月 18 日(含)起, 中国工商银行将承接《中国工商银行承接产品清单》中锦州银行代销的基金业务,您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继续办理该清单所列的基金业务。

(四)本外币储蓄存款业务

1.中国工商银行承接锦州银行个人存款业务,届时您的存款资金不受影响,但存款业务将遵循以下原则:

(1) 自 2025 年 11 月 16 日起,新办理各类储蓄存款业务按照中国工商银行对应业务规则和存款利率执行;

(2)锦州银行存量活期存款业务,将在 11 月 15 日按当 日活期挂牌利率结息一次,11 月 16 日起按中国工商银行对应业务规则和存款利率执行;

(3)锦州银行存量定期存款业务(含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存本取息等)仍按办理该业务时的存款利率执行。系统迁移前提前支取的,按支取 日锦州银行活期挂牌利率计息;系统迁移后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 中国工商银行活期挂牌利率计息。

2. 自 2025 年 11 月 16 日起,锦州银行定期产品名称、部分产品功能、计息方式均有调整,您的累计利息不会有损失,请您详细阅读《锦州银行部分本外币储蓄存款产品名称及规则调整详细说明》。其它存量产品计息、支取等业务规则与锦州银行产品一致。

3. 自 2025 年 11 月 7 日 22:00 起至 2025 年 11 月 16 日14:00,锦州银行大额存单暂停办理挂单转让业务。如您有资金需求,请提前做好安排。

(五)投资者风险能力评测

如您已在中国工商银行和锦州银行都进行风险评测且未过期,则以中国工商银行评测结果为准;如您未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风险评测但锦州银行风险评测未过期,则以锦州银行评测结果为准。

(六)个人客户星级

1.锦州银行客户星级将根据双方星级评定标准,按照孰高规则平移至中国工商银行星级体系,并将在每自然月的月初,根据您在中国工商银行的上月月 日均金融资产规模重新评定您在中国工商银行的星级。

2.星级服务承接后,您在中国工商银行将享受与新星级相匹配的权益,具体权益内容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线上线下各渠道查询。

四、机构金融

因实施系统迁移,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业务将于 11 月 13日起陆续暂停服务,11 月 17 日恢复。

五、信用卡业务

(一)总述

中 国工商银行拥有承接锦州银行信用卡业务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约定的账户风险控制措施(如止付、冻结等)、各项债权追索措施(如行方催收、委托第三方追索、行使抵销权、转让债权等)等。

(二)信用卡客户服务变化事项

1.卡片:2025 年 11 月 13 日起,锦州银行信用卡(含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透支取现/转账/消费、分期等部分功能将无法使用,卡片不收取年费,系统迁移日前已发生的交易(含关联交易)仍将记入您的账户。2025 年 11 月 16 日后,您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卡片至中国工商银行办理查询账单、查询欠款、账户还款、销卡销户、溢缴款取现和转出。如您有用卡需要,请至中国工商银行申请办理工银信用卡。

2025 年 11 月 13 日起,锦州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无法正常报销,请您及时与所在单位确认,提前还款并办理中国工商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

2.电子现金:2025 年 11 月 10 日起,锦州银行信用卡内电子现金将失效。已圈存的电子现金余额在圈存卡片有效期内,且满足未挂失、未换卡、未续卡状态的,您可在 2025年 11 月 10 日前,通过锦州银行完成圈提。

3.账单: 自 2025 年 11 月 13 日起暂停锦州银行信用卡账单及还款服务,系统迁移后您的信用卡账单周期保持不变,新账单日为原账单日+1 日,其中原账单 日为 28 日的,新账单日为每月 1 日。

对于账单日在系统迁移期间的,暂停生成账单,该期交易计入下一期账单;对于到期还款日在系统迁移期间的,应还款金额计入下一期账单。到期还款日以账单生成为准,请您关注账单并按时还款。

4.对账服务:系统迁移后,中国工商银行继续为已办理Email 账单、短信账单的客户提供服务,不再寄送纸质对账单。微信账单客户,请于 11 月 17 日后通过“ 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 ”微信公众号签订微信账单服务。

5. 自动还款:中国工商银行继续为自动还款协议状态正常的客户提供服务。其中,对于原还款类型为最低还款额的保持不变,对于其他类型(固定、百分比、全额)均调整为最优还款额。最低还款额、最优还款额规则实行中国工商银行标准。

6.权益:中国工商银行不承接锦州银行信用卡权益(含积分)。

7.微信公众号:“锦州银行信用卡 ”微信公众号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服务。

8.分期:系统迁移后,锦州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仅支持全额提前还款。

9.分期押品: 自 2025 年 11 月 15 日起,锦州银行信用卡分期押品抵押权人将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锦州银行信用卡分期抵押权证的保管、监控及处置,分期结清证明的开具及解抵押服务等押品管理事项将由中国工商银行承接。

10.ETC 业务: 自 2025 年 11 月 8 日 0:00 起,锦州银行ETC 客户将无法正常通过 ETC 闸 口。2025 年 11 月 17 日 8:00起,已将 ETC 扣款卡由锦州银行信用卡更换为工银信用卡的客户可正常通行;未更换的客户,需在 2025 年 11 月 8 日前携带工银信用卡、锦州银行信用卡、有效身份证件到辽宁地区中国工商银行网点进行扣款卡预变更,或 2025 年 11 月 17日后,到辽宁地区中国工商银行网点将 ETC 绑定扣款卡变更为工银信用卡,或选择其他渠道重新办理 ETC 业务。

2025 年 11 月 17 日 8:00 起,ETC 绑定锦州银行 19 位标准芯片借记卡的客户可正常通行;ETC 绑定锦州银行 17 位非标准磁条借记卡或存折的客户不可使用,您需在 11 月 8 日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 ETC 绑定的 17 位磁条借记卡或存折,到锦州银行办理换卡业务,或在 2025 年 11 月 17 日后,到辽宁省内中 国工商银行网点更换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并进行 ETC 扣款卡变更,或选择其他渠道重新办理 ETC 业务。

11. 中国工商银行承接锦州银行的信用卡账户后,有权行使抵销权,从持卡人在中国工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中锁定、冻结、扣划相应款项以抵销对应金额的信用卡欠款,无论持卡人债权是否到期。

12. 中国工商银行承接锦州银行的信用卡账户后,如持卡人存在未清偿欠款,中国工商银行将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通过信函、短信、电子邮件、电话、上门、公告或司法渠道等方式催收欠款。

13. 中国工商银行承接锦州银行的信用卡账户后,如持卡人存在未清偿欠款, 中国工商银行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转让、处置对持卡人享有的全部或部分债权,有权对持卡人上述信用卡账户状态进行调整或销户等处理。

14. 中国工商银行承接锦州银行的信用卡账户后, 中 国工商银行将以信用卡申请表填写的地址作为信用卡项下争议所涉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司法机关可使用申请表填写或在锦州银行留存的传真、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电子联系方式,对各项法律文书进行电子送达。

15. 中国工商银行承接锦州银行的信用卡账户后,可将持卡人信息用于联系信息修复。 中 国工商银行可向中 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电信运营商(或其授权的服务商)、本人工作单位、联系人及其它合法保存本人信息的第三方提供本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并从上述单位、联系人处获取本人的其他联系方式或通过上述单位建立与本人的联系。

(三)商户收单业务变化事项

锦州银行商户无法通过锦州银行提供的收款码、支付接口等方式受理交易。锦州银行商户可联系中国工商银行换签协议, 由中国工商银行提供收款服务。

(四)锦银 E 付

锦银 E 付停止提供服务。请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含)前将您的锦银 E 付账户余额提现至绑定账户。

六、信贷业务及征信管理变化事项

您/贵单位在锦州银行办理的对公贷款业务、保函业务、票据业务、个人贷款业务、普惠贷款业务、信用卡业务及相关权利、义务,将迁移至中国工商银行,借款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等主体,应向中国工商银行履行相应义务。后续涉及锦州银行的抵押权、质押权相关登记手续办理,均由中国工商银行承接。中国工商银行可因贷后管理等业务需要查询您/贵单位的信用报告,若您/贵单位不同意中国工商银行以贷后管理等原因查询信用报告,可选择提前结清贷款。

您/贵单位与锦州银行签署的相关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客户基本信息和信贷业务数据、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和使用客户信用报告等,均转为中国工商银行承接办理。

因系统迁移,锦州银行将暂停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的信贷业务申请、提款、还款、查询等服务,对系统迁移期间有用款需求并需要提款的客户,请在 11 月 14 日之前提款并完成对外支付;对系统迁移期间有贷款到期或需分期还款的客户,请在 11 月 14 日之前筹集足额资金并存入还款账户;对近期有提前还贷需求的客户,请在 11 月 14 日之前到柜台办理。

七、客户信息转移

系统迁移完成后,您/贵单位在锦州银行的个人、企业信息将同步迁移至中国工商银行,由中国工商银行继续履行信息处理者的义务,在您/贵单位与锦州银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个人、企业信息。如中国工商银行对客户信息的处理范围、 目的、方式发生改变, 中国工商银行会重新取得您/贵单位的同意。如您/贵单位对客户信息转移有任何疑问、建议,可拨打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88 或咨询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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