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框架下中日商品降税情况分析
中国与日本首次达成自贸安排,重点行业关税大幅削减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为便于外贸企业掌握商品降税详情,本文聚焦RCEP生效涉及的十国,重点解析中国与日本之间的商品降税安排,并对比现有贸易协定下的关税政策。

一、整体关税减让情况
RCEP其他缔约方此前已与我国签署多项自贸协定,包括《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等。在RCEP框架下,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相互作出更高水平的关税减让承诺。

中国降税承诺:中方将对86%的日本进口产品最终实行零关税,涵盖机械装备、电子信息、化工、轻工纺织等多个领域。相较之下,对东盟、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零关税产品比例均超过90%。

日本对中国降税承诺:日本将对88%的中国进口产品最终取消关税,部分行业如鞋靴、制粉产品、蔬菜等降税幅度显著。相比之下,澳大利亚对中方零关税比例高达98.2%。

二、RCEP关税削减模式
RCEP采用四种降税模式:协定生效立即降为零、过渡期降为零、部分降税和例外产品。过渡期通常为10至20年。其中,例外产品不适用降税承诺,其税率以“U”表示。
三、中日主要贸易商品降税详情
RCEP生效后,中日首次建立双边自贸关系,贸易促进效应显著。协定实施首年,我国对日本出口的57%税号产品、自日本进口的25%税号产品即实现零关税。
根据2021年前11个月双边贸易数据,中日前二十大贸易商品涵盖机械、电子、化工等领域。对比RCEP协定税率、最惠国税率(MFN)及普通税率可见,多项产品关税明显下调。

中国对日本立即零关税产品:共699种。RCEP生效一年后,HS78(铅及其制品)、HS28(无机化学品)、HS86(火车电车)等类别的关税削减幅度居前。

日本对中国立即零关税产品:共6890种。RCEP生效一年后,HS64(鞋靴)、HS11(制粉产品)、HS07(蔬菜)等类别的关税降幅最为显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