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7日起正式实施,期限5年
最新获悉,中国商务部于2025年12月17日发布2025年第80号公告,正式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最高税率达19.8%。
此举标志着历时一年半的反倾销调查正式落地,成为中欧贸易摩擦又一重要节点。
事件时间线
- 2024年6月17日:商务部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4年第23号公告);
- 2025年9月5日: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存在倾销,初裁税率最高达62.4%;
- 2025年12月17日:终裁落地,最终反倾销税率为0–19.8%,正式实施。
注:初裁后部分企业通过价格承诺或配合调查,终裁税率大幅下调。
被调查产品范围
产品名称: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Certain pork and pig by-products)
具体包括:
- 鲜、冷、冻猪肉;
- 鲜、冷、冻猪的食用杂碎(如肝、心、肾等);
- 猪脂肪(未炼制,不带瘦肉);
- 猪肠、膀胱、胃(鲜、冷、冻、干、熏、盐腌或盐渍)。
用途:供人食用
HS编码(部分):02031110、02031200、02064100、02091000、05040011 等共14个税号
⚠️ 注:税号
05040029和05040090中非猪产品不在调查范围内。
反倾销税核心要点
| 项目 | 内容 |
|---|---|
| 生效日期 | 2025年12月17日 |
| 实施期限 | 5年(至2030年12月16日) |
| 征税方式 | 从价计征:反倾销税 = 计税价格 × 税率 |
| 增值税计税基础 | = 货值 + 关税 + 反倾销税 |
| 追溯征收 | 对2025年9月10日–12月16日已缴保证金,按终裁税率转为正式税款,多退少不补 |
背景与影响分析
为何发起调查?
- 欧盟猪肉长期以低价大量出口至中国,被指存在政府补贴+倾销行为;
- 中国本土养猪业近年承压,行业呼吁保护;
- 此举也被视为对欧盟此前对中国电动车、白兰地等加税的对等反制。
对中欧贸易的影响
- 欧盟猪肉出口商:丹麦、西班牙、德国、荷兰等主要对华出口国将受冲击;
- 中国进口商:成本上升,终端零售价或上涨;
- 替代来源:巴西、美国、加拿大猪肉进口可能增加;
- 政治信号:中欧在农业、新能源、酒类等领域进入“互征关税”博弈新阶段。
后续机制
- 新出口商复审:未参与调查的欧盟新企业可申请单独税率;
- 期间复审:利害关系方可申请调整税率;
- 行政救济:不服决定者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壹航运提醒
- 进口企业:立即核查供应商是否在征税名单内,确认适用税率;
- 供应链调整:考虑多元化采购来源,规避单一市场风险;
- 合规申报:确保品名、税号、原产地准确,避免因误报引发海关稽查。
趋势判断:中欧贸易摩擦正从“单点对抗”转向“多领域对等反制”。未来在食品、绿色技术、数字服务等领域,类似措施或持续出现。
本公告自2025年12月17日起执行,详情可查阅商务部官网附件1(终裁决定)及附件2(各公司税率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