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什么是暂时进出境货物
指因特定目的暂时进出我国关境,在海关规定期限内,除因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折旧或损耗外,应该原状复运出进境的货物。包括:
(一)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以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二)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三)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以及用品;
(四)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
(五)在本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以及特种车辆;
(六)货样;
(七)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以及用品;
(八)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以及工具;
(九)盛装货物的包装材料;
(十)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
(十一)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以及用品;
(十二)测试用产品、设备、车辆;
(十三)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
02
常见问题
1.你好,我公司有一批货物出口需要现场查验,暂时进出境货物最长能延期多久?
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当在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持证人、收发货人应当向主管地海关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届满应当复运出境、复运进境或者办理进出口手续。
国家重点工程、国家科研项目使用的暂时进出境货物以及参加展期在24个月以上展览会的展览品,在前款所规定的延长期届满后仍需要延期的,由主管地直属海关批准。
2.暂时进出境货物在规定期限内执行完毕后,已缴纳的保证金可否申请退还?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2018修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办理担保财产、权利退还手续:(一) 当事人已经履行有关法律义务的;(二)当事人不再从事特定海关业务的;(三)担保财产、权利被海关采取抵缴措施后仍有剩余的;(四)其他需要退还的情形。
自海关要求办理担保财产、权利退还手续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办理退还手续的,海关应当发布公告。自海关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当事人仍未办理退还手续的,海关应当将担保财产、权利依法变卖或者兑付后,上缴国库。
3.货物复运出境时是否需要向入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
进境货物可异地复运出境。
4.暂时进出境货物在进境后发生毁坏、灭失等情况的,该怎么办?
暂时进出境货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受损,无法原状复运出境、复运进境的,持证人、收发货人应当及时向主管地海关报告,可以凭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复运出境、复运进境手续;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的,经主管地海关核实后可以视为该货物已经复运出境、复运进境。
暂时进出境货物因不可抗力以外其他原因受损或者灭失的,持证人、收发货人应当按照货物进出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5.暂时进出境货物可以免予检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进出境的样品、礼品、暂时进出境的货物以及其他非贸易性物品,免予检验。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符合要求的暂时进出境货物免予检验
6.主管地海关是指什么?
指暂时进出境货物进出境地海关。境内展览会、交易会、会议以及类似活动的主管地海关为其活动所在地海关。
来源:本文由泰安星供应链整理编辑自黄埔海关12360,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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