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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作还是新陷阱

新合作还是新陷阱 中国信保学堂
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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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信保资讯直通车」2025-12-17星期三

信保速递·资通全球

12月1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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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作还是新陷阱

作者:叶翠怡

中国信保广东分公司

保后理赔追偿处

贸易博览会、商品交易会等是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渠道,在推动外贸发展、促进中外经贸交流合作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许多出口企业通过参加大型展会拓展海外客户。然而,部分不法分子借机冒用知名海外买方名义实施诈骗,导致出口商蒙受经济损失。本文结合一起第三方冒用买方身份的欺诈案例,为出口企业识别风险提供参考。

一、案情背景

国内A出口企业(以下简称“A公司”)在广交会期间结识一名自称是北欧大型零售企业D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员工F的人员。展会结束后,双方达成合作并签订销售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100% OA 30天,货物发往希腊。A公司于2024年10月出运货物至指定希腊港口,货物于同年12月被提走。此后,员工F失联,A公司多次联系未果,遂向中国信保广东分公司通报可损,报损金额约140万元人民币。

中国信保广东分公司受理案件后,立即审核贸易单证,发现以下疑点:D公司总部位于北欧,且当地拥有多个港口,却要求将货物发往地理位置较远的希腊,明显不合常理。

同时,中国信保委托海外渠道开展调查,结果显示:

  • 员工F提供的联系电话长期处于关机状态,无法接通;
  • 其与A公司往来邮件中的署名网址与D公司官方域名不符;
  • D公司主营食品及日用品零售,而A公司出口的车载冰箱不在其经营范围之内;
  • D公司贸易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不认识A公司,否认与其存在交易关系,并确认F非本公司员工。

综合判断,本案涉嫌第三方冒用D公司名义进行合同欺诈,骗取货物。

二、建议与启示

近年来,中国信保广东分公司已接到多起类似报案,均为不法分子冒用资信良好的大型企业名义,借助展会平台与中国出口商建立交易,骗取货款或货物。对此类风险,提出以下防范建议:

1. 谨慎核实买方身份信息

面对新客户,出口企业应保持警惕,避免因急于成交而忽视风险核查。建议通过公开渠道查询或借助中国信保资信报告,核实买方的企业注册信息、主营业务范围、官方网站及邮箱域名等关键信息,防止被虚假身份误导。同时,对新客户尽量避免采用100% OA等高风险结算方式,控制信用敞口。

2. 警惕异常发货指令

若买方要求将货物发往与其注册地或主要经营地无关的第三国(如希腊、乌干达等),需高度警觉。应进一步核实其真实收货需求,确认买方所在地是否存在实际物流安排,并评估该操作的合理性,防止成为欺诈链条的一环。

3. 善用风险管理工具

充分利用中国信保提供的风险预警服务。例如,“信步天下”APP中的“信用风险服务”模块,可帮助出口企业快速查询买方资信状况,实现事前风险识别与预判,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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