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日本公司税务和会计 第四期

日本公司税务和会计 第四期 JETRO对日投资
2025-11-03
1

日本公司税务和会计

第四期

感谢您一直以来的阅读。本次我们将为您介绍日本的代扣代缴所得税与居民分类的基本要点及注意事项,并对日本与中国的相关税制进行比较。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前言


随着日本与中国之间派驻、外派及远程办公日益增多,最容易让大家产生误解的便是"居民与非居民的区分"以及"源泉征收制度"。若不能正确理解这两者的区别,将可能有双重课税或申报遗漏的风险。


日本源泉所得税制度概要


日本实行的源泉征收制度,由收入支付方,预先扣除税款后向国家缴纳。该制度适用于工资、劳务报酬、利息、股息等多种所得类型。

分类

判定标准

征税范围

永居者

日本国籍,居住10年以上

全球所得征税

非永居者

外籍,日本居住5年以下

国内所得+国外汇款部分

非居居者

无住所或居所/居住未满1年

仅对国内源泉所得课税

(基于日本国税厅官方网站《NO.2010 有纳税义务的个人》,由迈伊兹制作)
表1:国税庁HP「No.2010 納税義務者となる個人」

https://5xn1.f2z.cn/URfneS


对非居民的支付,原则上按照20.42%(所得税20%+复兴税0.42%)的税率进行源泉征收。
而居民纳税人则按累进税率(5%~45%)对其全部工资收入计税,并通过年末调整或汇算清缴完成最终结算。


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概要


在中国,按照「居民(resident或 「非居民(non-resident)」来规定课税范围。基本判定标准采用 「183天规则」。

分类

判定标准

课税范围

居住者

无住所

在中国居住≥

183天/年

连续居住超过6年:

全球所得居住未超6年:

中国境内所得 + 境外所得中国境内支付部分


有住所

按照是否形成习惯性居住

全球所得课税

非居居者

_

居住<183天/年

仅对中国境内源泉所得课税

(基于中国国家税务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由迈伊兹制作)

表2:中国国家税務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https://12366.chinatax.gov.cn/bzds/081/081-5-10.html


税率采用累进税率(3%至45%),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5,000元。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同样需要参加社会保险。


日本与中国的主要差异


比较项目

日本

中国

居住判定标准

综合考量住所、居所及实际居住情况

以是否住满183天为明确标准

源泉征税

支付方扣缴申报(强制)

用人单位按月申报(电子申报制)

汇算清缴

原则上不需要(年末调整)

符合条件者必须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方式)

扣除制度

有配偶扣除、抚养扣除等

标准扣除+部分专项附加扣除(但目前外籍人员可享受特定项目免税待遇)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约80个国家

约110个国家(含日本)

社会保障协定

中日间已签订(2019年生效)

外籍人员有参保义务(存在地区差异)

基于日本国税厅官方网站《日本薪酬代扣代缴制度概要》,由迈伊兹制作)


①   No.2012 居住者・非居住者の判定(複数の滞在地がある人の場合)|国税庁

https://5xn1.f2z.cn/PNVGLP

②   No.2502 源泉徴収義務者とは|国税庁

https://www.nta.go.jp/taxes/shiraberu/taxanswer/gensen/2502.htm

③   確定申告が必要な方|国税庁

https://www.nta.go.jp/taxes/shiraberu/shinkoku/tebiki/2024/01/1_06.htm

④   No.1191 配偶者控除|国税庁

https://www.nta.go.jp/taxes/shiraberu/taxanswer/shotoku/1191.htm

⑤   我が国の租税条約等の一覧 : 財務省

https://www.mof.go.jp/tax_policy/summary/international/tax_convention/tax_convetion_list_jp.html

⑥   協定相手国別の情報(中国)|日本年金機構

https://www.nenkin.go.jp/service/shaho-kyotei/kunibetsu/info/china.html



实务上的注意事项


1

根据居住判定:日本重视实质,中国重视天数

两国在实际停留时间及家庭成员居住地等的判定标准存在差异,因此,在计画外派或出差计划时,应预先进行税务判定。

2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适用

根据中日税收协定,183天以内的短期停留者可能享受在对方国家的免税待遇。但必须提前提交《适用税收协定申报表》。

3

工资承担主体的确认

      工资支付方所在的国家,以及属于哪个国家的来源所得,将直接影响纳税地点。需要特别注意借调协议和成本分摊协议的具体条款。

4

防止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双重负担

如果提交了社会保障协定,可免除在其中一个国家的强制参保义务。


总结


日本与中国虽然都实施了源泉征收制度,但在居民定义、课税范围及手续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通过准确把停留天数薪酬支付方和税收协定适大核心要素,并基于两国税法规定进行统筹规划,可有效规避双重课税与超额纳税风险。

无论是企业与个人,均需正确理解国际税务规则,以实现透明合规的纳税义务履行。

*本文章中提供的信息应由读者自行判断并承担责任使用。JETRO致力于提供尽可能准确的信息,但请注意,JETRO和作者对于因使用本文章内容而可能产生的任何不利或其他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税理士法人迈伊兹

2025.01

迈伊兹是一家以会计税务、法务、经营支援,人事总务等业务为主的综合性咨询公司。

微信公众号:迈伊兹资讯(Mytscn)

公司简介(中文):https://flbook.com.cn/c/LZWNlm7by8

邮箱:myts@myts-cn.com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JETRO对日投资
日本贸易振兴机构上海代表处的官方公众号。我们是日本政府促进对日直接投资的核心机构,为您在日本设立据点及业务起步提供免费的一站式服务。本公众号旨在为您提供对日投资的最新商务资讯,欢迎订阅!
内容 166
粉丝 0
JETRO对日投资 日本贸易振兴机构上海代表处的官方公众号。我们是日本政府促进对日直接投资的核心机构,为您在日本设立据点及业务起步提供免费的一站式服务。本公众号旨在为您提供对日投资的最新商务资讯,欢迎订阅!
总阅读1
粉丝0
内容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