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车主:
为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管理,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优化停车服务环境,根据《赣州市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赣市发改价管字〔2021〕45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兴发改审字〔2025〕440号)的批复,兴国享停车现对兴国临时停车泊位及公共停车场新一轮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执行时间
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
收费标准
减免费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
(二)临时停放的残疾人使用的已办理车牌证、驾驶证的专用机动车辆;
(三)新能源汽车免费时段为2小时(含),2小时后按批复标准的50%收取;
(四)其他由县政府(或上级)确定的免收停车费车辆。
有效期限
根据《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赣市发改价管字〔2021〕454号)文件精神,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收费标准,根据停车场经营成本变化,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核定一次。
我们将严格按照批复的收费标准进行运营管理,不断提升停车服务质量,为大家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停车体验。同时,欢迎广大车主及市民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随时联系我们(联系电话:188701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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