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是政府部门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海关公告是海关对外发布信息的一项重要载体,对于进出口企业及时、准确理解掌握海关的政策、法令和其他法定事项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过去九年里,我们每年都会为您梳理前一年海关总署发布的公告内容,回顾一年来海关公告里记录的主要事项,提示应当关注的重点,帮助进出口企业一方面了解改革动向,找准发展方向,另一方面把握政策变化,避免触犯“红线”。
海关公告里的2016
海关公告里的2017
2018海关总署公告全收录
2019海关总署公告全收录
2020海关总署公告全收录及独家要点提示
2021海关总署公告全收录及独家要点提示
2022海关总署公告全收录及独家要点提示
2023海关总署公告全收录及独家要点提示
2024海关总署公告全收录及独家要点提示
转眼间又告别了2025年,我们再次推出《海关公告里的2025》系列,与您一起全面了解一年来海关的各项重大政策变化,理清脉络,认清方向,为您的企业在进出口环节合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3月海关总署发布17份公告,动植物检疫11份,监管通关4份,卫生检疫2份。
准入斯里兰卡麦麸颗粒(第31号)、吉尔吉斯共和国芸豆(第32号)、希腊养殖水产品(第39号)和野生水产品(第41号)。
防止比利时高致病性禽流感(第33号)、阿曼、毛里塔尼亚和肯尼亚部分地区新城疫(第35号)、布基纳法索、肯尼亚、多哥、苏丹口蹄疫(第36号)、匈牙利口蹄疫(第37号)疫情传入我国。
暂停进口美国原木(第29号),暂停美国CHS Inc.等3家企业大豆输华资质(第30号)。2份公告后根据2025.11.7第216号、第217号公告自2025.11.10起废止。
第44号公告自2025年5月6日起在9个直属关区的11个隶属海关开展“两步申报”改革优化试点。海关的“两步申报”改革试点始于2019年,自2020年1月1日全面推广“两步申报”改革起,时隔5年再次推出此次改革优化试点措施,又过了一个多月,“两步申报”通关模式适用范围扩大到全国海关。
第43号公告关于进出境人员行李物品申报有关事宜,是为了与《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6号发布,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配套衔接,列明进出境人员携带行李物品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的具体情形,告知进出境人员携带行李物品向海关进行电子申报的渠道,调整申报单证内容,同时废止了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关于在全国各对外开放口岸实行新的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的公告》。
第42号公告进一步优化进口货物分段实施准入监管模式,自2025年4月8日起实施,同时废止了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0号《关于分段实施准入监管加快口岸验放的公告》。
第34号公告扩大实施新西兰输华产品卫生证书无纸化验核,自2025年3月13日起,在新西兰输华乳制品卫生证书无纸化基础上,新增输华牛羊肉等九类产品卫生证书无纸化,新西兰官方机构不再签发纸质卫生证书。
第28号公告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自发布之日(2025.3.3)起有效期6个月,到期后未再延续相关措施。
第40号公告发布《国境口岸传染病监测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2025.3.20)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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