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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业务问答(二)
几言堂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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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及时回应金融机构跨境人民币展业诉求,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指导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建立跨境人民币业务问
为及时回应金融机构跨境人民币展业诉求,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指导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建立跨境人民币业务问题响应机制,自律机制定期收集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送宏观审慎管理局研究解答。以下是宏观审慎管理局关于跨境人民币业务问题的解答意见(二),供参考。
问题1: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缩减了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境内机构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的使用可否参照执行?
答:可以。境内机构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包括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跨境融资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在符合下列规定的情形下,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或其他投资理财(风险评级结果不高于二级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除外);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经营范围明确许可的情形除外)。
问题2:外商投资企业境内人民币再投资是否需要办理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
答:外商投资企业使用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开展境内再投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及变更登记。
问题3: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因减持股份及分红而开立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是否需要在上市公司注册地开立?
答:鉴于《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股份及分红所涉账户开立与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办发〔2009〕178号)已废止,且《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指引(2024年版)》已放宽外国投资者减持A股上市公司所涉账户开户地要求。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因减持股份及分红而开立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时,可免除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2〕183号)第二部分第(二)条“应当在上市公司注册地开立”的要求。减持资金汇出时,银行应审核外汇局减持登记相关情况,确保减持金额在可流出范围内;分红资金汇出时,银行应审核分红派息公告及税务凭证。
问题4: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前汇入人民币前期费用,是否需要办理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
答: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前汇入人民币前期费用的,可以直接在银行开立人民币前期费用专用存款账户并汇入前期费用资金,无需在开户前办理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
问题5:企业在办理对外直接投资业务(ODI)人民币汇出时,如在商务、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ODI出资币种为外币,需要重新变更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吗?
答:不需要,银行可依据商务、发改部门出具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经市场汇率合理折算成人民币后,在折算金额内办理资金汇出。
问题6:境外机构可以开立哪些类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答:境外机构根据自身业务需求选择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类型。境外机构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用以办理日常资金结算,并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其他结算或专项资金结算。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也可选择仅开立一个特殊专用存款账户。
问题7:境外机构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答:境外机构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主要遵循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和客户尽职调查管理要求,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开户事由和境外机构的合法性,提供材料包括开户申请书、境外合法注册成立的证明文件、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反洗钱要求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开户银行应审查境外机构开户事由的合法、合规性,并写明拟办理业务种类,如货物贸易、FDI资本金业务、跨境资金池业务等,无需单独列明境外机构在境内从事相关活动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制度名称。境外央行(货币当局)和其他官方储备管理机构、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等境外央行类机构可以按规定简化开户材料。
问题8:针对境外机构开立账户诉求,商业银行提供了哪些开户优化举措?
答:近年来,商业银行持续优化境外机构账户服务,在充分识别客户、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优化开户流程,压缩流转时长,并通过提供双语版开户申请书、多语言服务等方式增强沟通质效,切实提升境外机构开户服务水平。
问题9: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内的资金如何管理?
答: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是活期存款账户,账户内资金可以转为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利率需符合相应利率自律约定。
问题10: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内的资金均可以购汇汇出吗?
答: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内由境内机构因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经批准的证券投资等业务从中国境内居民机构或个人在境内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汇入的资金可以购汇汇出,具体业务范围参照购售业务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从境外汇入的人民币资金不得购汇。
问题11:外交人员如何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
答:外国驻华外交机构、领事机构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可凭《外交人员证》《行政技术人员证》《国际组织人员证》等材料直接在银行办理。银行向RCPMIS系统报送相关信息时,应在交易附言栏注明“享有外交豁免待遇人员”。
来源:外汇市场自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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