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与来新加坡考察的西安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们座谈,话题很自然地落在了一个近几年反复被提起,却始终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上——律所的出海。
当企业开始系统性出海,律所是否要走出去、如何走出去,已经不再是“愿不愿意”的问题,而是“如何跟上”的现实考验。
一、这是一个对律所并不坏的时代
从时间点来看,近几年确实是中国律所出海的一个相对好的窗口期。
企业在出海,而且不是零星尝试,而是成规模、成链条地向外走:
制造业、新能源、人工智能、工程承包、跨境电商、互联网平台、金融机构……无论国企还是民企,都在不同程度地进入海外市场。
除了头部律所广泛布局海外的关键区域之外,区域所也在纷纷出海。
据交流了解,西安已有多家律所在哈萨克斯坦设立分所;
云贵地区的不少律所,也已在东南亚国家布局分支机构。
这背后的逻辑并不复杂——
利用地域、产业和客户结构优势,跟随企业出海。
对很多律所而言,这不是“国际化情怀”,而是被客户推着往前走。
二、中国律所的优势,其实非常明确
如果要总结中国律所出海的核心优势,我认为至少有三点是不可替代的。
第一,中国律所最了解中国客户。
不仅是语言层面,更是对中国企业的治理结构、决策逻辑、风险偏好、商业逻辑和成本敏感度,以及出海过程中的中国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深度理解。
第二,中国律所往往陪伴客户走过完整的企业生命周期。
从设立、融资、扩张、合规,到并购、重组、出海,中国律师通常不是“项目型外包”,而是长期顾问。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长期积累的信任。
这种信任,往往来自多年风险共担和关键时刻的兜底。
但也正是这份信任,让不少中国律所在陪伴客户出海时,胆战心惊、如履薄冰。
三、最大的短板:出海之后的本地支持
中国律所出海面临的最大瓶颈,并不在专业能力,而在出海之后的本地支持能力。
现实是:
多数中国律所尚未设立海外分所;
常见模式是与海外当地律所合作,共同服务客户。
在一些法律体系成熟、服务高度国际化的国家,比如新加坡,这一模式相对顺畅:
英文沟通无障碍,执业规范清晰,专业分工明确。即使这样,但我这些年在新加坡也还是看到了很多因为文化差异(语言其实都没问题)造成的沟通、合作不畅。
但在不少发展中国家,尤其是部分东南亚和中亚国家,问题就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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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顺畅使用英语沟通的律师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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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质量、反馈效率,与中国客户的期待差距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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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企业的商业逻辑理解有限。
很多中国律师都会有一种切身感受:不是对方不专业,而是“对方的专业,很难匹配中国客户的节奏”。
四、一个常被低估的风险:收费模式
相比沟通问题,收费机制往往是更容易引爆矛盾的风险点。
中国客户习惯打包价、项目价,大多数海外律所采用按小时计费,中国律所向客户报的是固定费用,转包给海外律所,却必须接受“小时数 × 单价”的不确定性。
结果很容易出现一种情况:最终海外律所的账单,远远超出最初预估。
夹在中间的中国律所,往往进退两难:向客户解释困难,自行消化又不可持续。
这也是为什么,建立稳定、可信、可控的海外律所合作库,变得尤为重要。
五、设立海外分所:控制力更强,但成本更高
当然,也有律所选择另一条路——
在海外直接设立分所,聘请当地律师团队。
这种模式的优势很明显:
服务方式更可控;价格体系更透明;沟通成本更低;能逐步形成自己的本地经验和方法论。
但现实同样清醒:
办公室成本;人员成本;初期业务不稳定带来的现金流压力;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可能都需要由全所共同承担。
因此,这并不存在对错之分,而是一个是否匹配律所自身阶段、业务结构和客户分布的问题。
六、第三条路径:低成本的“肉身出海”
在“纯合作模式”和“自建分所”之外,其实还存在一条更具弹性、也更具现实意义的第三条路径。
我称之为:
“肉身出海”,但用低成本的方式。
把“人”,而不是“分所”先送出去
我曾与多家东南亚律所认真探讨过这样一个方案:
如果我们派出本所的高级律师或资深顾问,
到你们律所工作两年,
重点只做一件事——
对接并落地我们引荐的中国客户和项目,
你们是否愿意?
几乎所有律所的回答都是:愿意。
原因并不复杂:
对当地律所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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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稳定的来自中国的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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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懂中国客户的人协助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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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效率和客户满意度显著提升
对中国律所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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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承担分所的固定高额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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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一次性重资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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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获得了接近“半个自有团队”的本地支持能力
这本质上是“信任的转移”
这种模式的核心,不是人力外派,而是信任的转移。
我们把自己信任的人,送到我们希望长期合作的当地律所,让信任先在律师之间建立,再共同服务客户。
中国律师在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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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中文直接与客户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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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中国客户真正关注的问题解释给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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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推进中“翻译”双方的工作逻辑与节奏。
而当项目长期、稳定地输入给同一家律所时,对方在价格、效率和资源配置上的配合度,也会自然提高。
对律师个人与律所长期发展,都是一条好路
对被派出的律师而言,这是一条极具价值的成长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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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熟悉当地法律制度和执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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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用中文向中国客户讲清当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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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能用当地律师理解的方式解释中国企业的需求。
几年之后,这些律师既可以:
帮助律所pitch 更多前往该国投资的客户,也能让律所在对外介绍时更有底气地说:
“我们在当地,不只是合作,
而是有自己的人在一线参与项目落地。”
七、这也是培养涉外律师的现实路径
如果再往前看一步,这种低成本外派律师的路径,意义其实并不只在于律所出海本身。
它对中国涉外律师的培养,同样具有非常现实、甚至是结构性的价值。
长期以来,我们在谈“涉外律师”时,往往会不自觉地把标准设得很高——
外语流利、熟悉多法域、具备国际视野、能与外方律师平等对话。
但在现实中,这样的律师并不是通过“培训班”或“短期访问”培养出来的。
相比短期访问、挂职交流或海外培训,这种外派模式有几个非常现实的优势:
• 时间足够长,能形成真正的经验积累;
• 目标非常明确,围绕具体业务领域、项目与客户;
• 成本相对可控,不依赖大规模制度投入;
• 可复制性强,适用于不同规模的中国律所。
它不要求律所一开始就“国际化”,
但能逐步培养出真正具备跨境实务能力的律师梯队,让中国律所未来在重大跨境项目中,能真正承担起统筹与主导角色。
换句话说,这不仅是律所出海的技术路线,
也是中国法律服务走向国际分工中更高位置的一条现实路径。
八、结语:律所出海,从来不止一条路
回到最初的问题:
律所要不要出海?
在我看来,这从来不是一道标准答案题。真正值得反复追问的是:
客户在哪里?
优势在哪里?
是否愿意为长期关系投入时间与信任?
有的律所适合设立分所,有的律所适合建立合作网络,而有的律所,可能正适合先从低成本的外派律师开始。
形式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
在客户最需要的时候,你是否真的能站在他身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