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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前,整合经办机构,各地区信息平台与国家社保平台应接尽接;
2022年底前,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建成。
延伸阅读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试运行

平台可以提供社保年度参保信息查询、待遇资格认证、养老金测算、社保关系转移查询、异地就医查询、境外免缴申请、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状态查询等等,都是全国性跨地区服务。


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参保人员可在线查询本人部分年度的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注册登录后,选择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服务,根据本人选择的参保地、年度,以及平台自动显示的该地区该年度可查询的险种类型,为参保人展示本人在该参保地的个人权益记录单。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全面记录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的登记、缴费、享受待遇及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
目前全国各省开通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服务情况如下:



可以看出,大部分省份已经完成了接入,其他没有完成的省份也在逐步完善接入中。
文件原文:

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是提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的载体(文中“社会保险”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下同),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是人民群众体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直接窗口。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不断加强,人民群众享受到了更加便捷的服务。但同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分散、信息系统繁杂、服务标准不统一、业务协同困难、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仍然存在。为加快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决策部署,提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便捷化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在社会保险领域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发力,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经办资源,创新服务模式,优化业务流程,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规范。加强顶层设计,健全标准体系,逐步统一各级平台的服务形象、服务事项、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构建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一盘棋新格局。
坚持资源整合。聚焦经办机构分设、服务资源分散和信息共享不畅的难点和痛点,加快推进经办机构、服务场所和信息系统整合,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
坚持创新引领。强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平台建设中的创新应用,推进业务互联互通、协同共享,优化经办服务模式。
坚持统筹联动。注重统分结合,全国整体推进、分级同步建设,形成分工负责、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地区协同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
坚持风险可控。逐步完善风险防控分类与管理,加强权责分明、相互监督的岗位配备,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用管理体系,确保平台运行平稳。
(三)工作目标。以全国一体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和信息系统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以标准规范为保障,采用窗口服务、网上服务、移动服务、电话服务、自助服务等多种方式,实现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数据互联互通,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经办、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及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和“一卡通用”,为参保单位和人员提供全网式、全流程、无差别的方便快捷服务。
2019年底前,完成总体规划,编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逐步统一服务形象、服务事项、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推进电子证照、电子文书、电子印章等在社会保险领域的应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具备信息查询、转移接续、自助认证等功能,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各地区信息平台对接。
2020年底前,整合经办机构职能,规范经办机构名称,各地区信息平台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应接尽接、网上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平台核心的组织架构体系、技术支撑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协同管理体系、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
2022年底前,全国范围内社会保险服务事项基本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建成,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功能更加完善,服务持续优化,实现全程网上运行和监督。
二、基本架构
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由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和地方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组成,地方平台包括实体窗口和信息平台。
(一)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作为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总枢纽。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建设公共服务门户,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公共服务入口、运行调度监控、数据交换共享和业务推送支撑等功能,负责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社会保险服务数据的汇聚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各地区信息交互提供通道和支撑。逐步实现数据向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集中,创新引领数据应用,支撑宏观政策决策、经办数字化转型和业务创新发展。
(二)地方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地方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是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具体办事平台,主要依托省、市、县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服务平台的实体窗口和信息平台办理业务、提供服务。线下实现“一门式”“一窗式”服务;线上逐步通过省级集中统一的信息平台,提供“一网式”服务。纵向推进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实现“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横向拓宽服务渠道,做好地方信息平台与政府政务服务平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有效对接。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组织架构体系,推进“一门式”服务。适应规范社会保险各险种提升统筹层次的要求,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整合社会保险服务资源,创新管理体制,建立与统筹层次相适应的组织体系、与服务人群和业务量挂钩的人员配置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内设机构职能,科学合理设置岗位,进行流程再造,全面推广“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级审核、限时办结、统一反馈”的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实现统筹区内一个窗口即可受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提供“一门式”服务。推进社会保险服务事项下沉,将具备下放条件的社会保险服务事项下放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并逐步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设施设备,实现“就近办”。主动对接社会服务资源,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社会服务机构、银行、商业保险机构等市场资源优势,拓展社会保险服务渠道。
(二)建立健全技术支撑体系,推进“一网通办”。优化整合已有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国家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网上公共服务门户,结合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逐步健全在线社会保险缴费、关系转移接续、权益记录查询、待遇资格认证等服务功能。完善地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推进省级集中,并接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纵向实现上下级信息系统对接和互联互通,横向实现与本级政府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丰富服务手段,打通窗口服务与互联网、手机APP、12333电话、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依托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线上线下业务一体化办理,实现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在各类渠道同源发布。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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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社部官网、建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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