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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2日下午15点左右,河北清河县城区三羊西街穆井桥附近污水管道施工过程中突发意外事故!
此次事故造成5人窒息,后被送至县中心医院抢救。3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另外2人还尚在抢救之中。目前还正在调查。
据网友透露,疑似一名一建挂靠人员被拘留调查!
目前。对于挂靠人员处置结构尚未发布,如何是单纯挂靠,没有参与实际管理,最低可能吊销一建证书,几年内或终生不予注册,还不一定上升到刑事案件,但是根据近期住建部动作来看,打击挂证行为越来越严厉,证书“挂靠”将不再是长久之计!
行业内拥有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证书是好事,还是要不断学习充实自己,尽量争取自己执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自2005年建造师开考以来,至今热度居高不下。因高回报以及市场高需求,导致很多行业外人员蜂拥而至,“挂证”乱象显得愈加突出。
近两年来,以住建部为首的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严控证书挂靠现象,如“四库一平台”上线、各地社保联网、地区主管部门查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情况等,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挂证”乱象。现实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部分证书依然在挂。
一旦项目出了安全事故,“挂证”的项目经理会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今天给大家整理了三个典型的“挂项目翻车”事故,供大家掂量、参考、权衡!
经典案例一:北京清华附中底板钢筋坍塌事故
1、案情回顾
2014年12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清华附中在建体育馆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创分公司清华附中项目商务经理杨泽中等15人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诉至法院。北京市海淀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15人分别获刑。
经审理查明,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创分公司于2014年6月承建清华附中体育馆及宿舍楼建筑工程过程中,于同年12月29日,因施工方安阳诚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人员违规施工,致使施工基坑内基础底板上层钢筋网坍塌,造成在此作业的多名工人被挤压在上下层钢筋网间,导致10人死亡、4人受伤。
2、相关责任人判定:
法院根据相关的事实及证据认定:被告人杨泽中、王京立、王英雄、曹晓凯、荆鑫、张换丰、张焕良、赵金海、田勇只、李雷、李成才、郝维民、张明伟、田克军、耿文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法院据此分别判处杨泽中等14名被告6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处被告耿文彪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3、事故等级及社会影响
事故等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社会影响:惊动国务院、首都大事件,传播全国,性质十分恶劣
4、划重点:对现场项目经理、挂靠项目经理的判定
事故调查报告:叶耀东,清华附中工程项目备案项目经理,长期未到岗履行项目经理职责。
明知在清华附中工程项目投标时,已被建工一建公司安排至朝阳区望京综合体育馆工程担任项目执行经理,仍未拒绝使用其项目经理资格参与清华附中工程招投标
结论:现场实际执行经理杨泽中被重判,挂靠项目经理被吊销执业证书,终身不予注册,未判刑事犯罪!
案例二: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坍塌特别重大事故
1、案情回顾
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虽然事故过去几年,但是这几年一直有人被追判,事故影响程度非常大!
在7号冷却塔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为完成工期目标,施工进度不断加快,导致拆模前混凝土养护时间减少,混凝土强度发展不足;在气温骤降的情况下,没有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加快混凝土强度发展速度;筒壁工程施工方案存在严重缺陷,未制定针对性的拆模作业管理控制措施;对试块送检、拆模的管理失控,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劳务作业队伍自行决定拆模。
经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在7号冷却塔第50节筒壁混凝土强度不足的情况下,违规拆除第50节模板,致使第50节筒壁混凝土失去模板支护,不足以承受上部荷载,从底部最薄弱处开始坍塌,造成第50节及以上筒壁混凝土和模架体系连续倾塌坠落。坠落物冲击与筒壁内侧连接的平桥附着拉索,导致平桥也整体倒塌。


2、相关责任人判定:
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31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给予38人党纪政纪处分、9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教育。2017年9月15日,国务院严肃处理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
2020年4月24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丰城市人民法院、奉新县人民法院、靖安县人民法院对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大事故所涉9件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对28名被告人和1个被告单位依法判处刑罚。
江西投资集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丰电三期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邓勇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贪污罪、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予以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0万元;
河北亿能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运平以及该公司丰电三期扩建工程D标段项目部执行经理吴志光、河北省魏县奉信劳务公司丰电三期扩建工程D标段7号冷却塔施工队队长白书平、中南电力设计院丰电三期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总工程师王松、上海斯耐迪公司丰城发电厂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胡东胜、丰电三期工程部土建专业工程师廖辉寿等14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丰电三期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成员、丰电三期质量监督项目站站长杨飞云、电力质监总站监督处负责人白洪海、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电力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冯卫、丰城市工信委党委书记、主任涂爱平等9人分别被以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判处五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丰城鼎力建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顾玉兴和生产经理朱海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丰电二期计划经营部原经理杨岳辉犯贪污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予以数罪并罚,江西鸿远实业公司计划经营部原经理桂小燕犯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3、事故等级及社会影响
事故等级 :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社会影响:超大事件,惊动国务院 传播全国,性质十分恶劣
4、划重点:对现场项目经理、挂靠项目经理的判定
建督罚字〔2018〕1号
孟爱国: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我部决定吊销你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终身不予注册。
结论:现场实际执行经理吴志光重判,挂靠项目经理孟爱国被吊销执业证书,终身不予注册!
案例三:上海闵行区在建的“莲花河畔景苑”楼倒倒
1、案情回顾
2009年6月27日,上海闵行区在建的“莲花河畔景苑”商品房小区工地内,发生一幢13层楼房整体倾倒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这一事故被网友戏称为“楼倒倒”。

3、事故等级及社会影响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社会影响:超大事件,传播全国,性质十分恶劣
4、划重点:对现场项目经理、挂靠项目经理的判定
法院判决:被告人陆卫英虽然挂名担任工程项目经理,实际未从事相应管理工作,但其任由施工方在工程招投标及施工管理中以其名义充任项目经理,默许甚至配合施工方以此应付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致使工程施工脱离专业管理,由此造成施工隐患难以通过监管被发现、制止,因而对本案倒楼事故的发生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结论:现场实际执行经理夏建刚首要责任被为主要责任人,挂靠项目经理陆卫英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从三个典型案例看出,前两个属于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群死群伤,造成了特别恶劣的影响,惊动全国,国务院督办,挂靠的两位项目经理都被吊销证书,终身不予注册!
2009年上海楼倒倒事件的女项目经理陆卫英,此次事件虽只造成一人死亡,但造成影响十分恶劣,因此被判处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三年!
现在大部分项目存在人证不合一等现象,造成代签字现象十分普遍,尤其是给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项目经理、总工、总监等负责人代签字时,责任十分之重大!请慎重!!!
有时迫于领导强压,最终只能妥协,殊不知弄不好会有牢狱之灾!
我们对这起事故进行整理后发布,算是给大家敲个警钟吧!在任何环节,都要具有前瞻性,对工作当中未知的风险要进行预判,不要一味的顺从他人,要学会保护自己。
普通员工因代签字被直接追究刑事责任。代签、伪造资料在设计、施工中十分常见,很多同行认为这只是小事,这个案例十分具有代表性,也表明了政府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原则。
如果你现在正在做着代签的工作, 正好遇到了这类不合理要求、想直接拒绝又不知如何开口,请把这篇文章转至朋友圈,义正言辞的宣布:“代签非小事,如果你不能替我坐牢,那么就别要求我代签”!!!
虽然这种现象一时之间难以改变,就算难于上青天,我们也要表明自己态度,并且适当的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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