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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发生多起工地坍塌事故,教训惨痛:
2020年1月5日15时30分左右,位于江夏区五里界天子山大道1号的武汉巴登城生态休闲旅游开发项目一期一(1)二标段发生一起较大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6人受伤。
2020年3月7日19时14分,位于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的欣佳酒店所在建筑物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伤。
2020年5月23日12时10分许,龙川县麻布岗镇违法建筑施工工地远东花园发生1起模板倾覆坍塌较大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轻伤。
2020年6月27日10时17分,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西部启动区D-XB-10-03-A-04-2地块项目8号楼在浇筑屋面构造梁过程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2020年10月8日上午10时50分许,陆河县水唇镇一在建工地天面构架浇筑时模板支撑发生坍塌事故。事故造成7人抢救无效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这是我们工程人每时每刻都应该牢记于心的一句话。今天和大家一起回顾一起事故,希望能有更多警示!
去年10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上海市长宁区昭化路148号①幢厂房“5·16”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这起造成12死13伤的事故,处理结果是:
建设单位法人/总经理、施工单位总负责人等8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施工单位被吊销资质、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挂证”被吊销建造师注册资格,终身不予注册。

2019年5月16日11时10分左右,上海市长宁区昭化路148号①幢厂房发生局部坍塌,造成12人死亡,10人重伤,3人轻伤,坍塌面积约1000m2,直接经济损失约3430万元。
经调查认定,昭化路148号①幢厂房1层承重砖墙(柱)本身承载力不足,施工过程中未采取维持墙体稳定措施,南侧承重墙在改造施工过程中承载力和稳定性进一步降低,施工时承重砖墙(柱)瞬间失稳后部分厂房结构连锁坍塌,生活区设在施工区内,导致群死群伤。
施工单位:超资质承揽工程;违规允许个人挂靠,安排人员挂名项目经理,对承包项目未实施实际管理;在没有施工许可证,结构设计图纸未经审查,无施工组织设计、无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进行施工;项目施工现场内违规设置办公区、生活区。
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未立项、报建;结构设计图纸未经审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违法组织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个人和不具备结构改造资质的单位;在收到该区域工程停工通知单、知道①幢厂房承重砖墙(柱)本身承载力不足,依然组织人员进行违法施工。

1.许某强,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昭化路148号项目建设方负责人。
2.陈某伟,施工单位实际控制人。
3.陈某华,自然人,施工现场负责人。
4.龚某玮,自然人,施工现场负责人。
5.刘某军,自然人,挖掘、拆旧、敲墙等施工负责人。
6.沙某平,自然人,结构加固施工负责人。
7.吴某宇,许某强委派其负责现场安全、施工管理等工作。
8.曹某楠,自然人,与龚某玮、陈某华合伙挂靠。
1.相关国有企业人员(5人)
2.相关政府工作人员(11人)
1.建设单位,建议给予230万元罚款。
2.施工单位,建议给予吊销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给予230万元罚款。
3.建议建设行业管理部门对昭化路148号一期改造项目中所涉及无证施工的比安公司、光敏公司,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依法吊销顾某莎、陈某伟、曹某亮3名人员安全资质证书。
4.许某强,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建议给予处上一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5.顾某莎,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建议给予处上一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6.曹某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长期未到岗履职,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吊销其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终身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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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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