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66万女研究生车主的事情刚刚告一段落,又一位奔驰女车主哭了。
4月15日,在广东深圳工作的周女士反映,今年3月18日,她在深圳市鹏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简称“鹏峰奔驰4S店”),用34万元全款购买了一辆奔驰C260L轿车。
可是,车子还没有轮到自己开的时候,就出事故了,而4s店认为自己并没有责任。

周女士车款已经交过了,并且还弄了临时牌照。当时周女士就在单子上面签了字,问题是周女士并没有看到这个车,而且也没有验车,就被要求要签字了。这个流程是否合规暂且不谈,但小蜜还是想说一句:
大姐您心真大

当业务员带她来到交车区域,讲解交车流程时,试车环节业务员把车开到外面的路上,但路况是比较复杂的环形路。业务员开到一半的时候,被一辆泥头车给撞到了。车身被撞出个大坑。

虽说人没事,可是车子却因此受损了,本身好好的车,结果被撞了一下左侧后门都有刮痕,而且还有凹陷。新车还没到手就成了事故车。

事故责任认定泥头车负全责,周女士认为车不是她开的,希望4S店可以给个说法。找到经理时却收到这样的回复:
“如果这个事情我遇到,我认了,走保险吧”
周女士相当生气,拒不接受。

周女士认为,当时就只在交车确认单上面签字了,可实际上的交车程序还没有完成。业务员在交车过程中,也存在过错,所以4S店应该要为这个事情买单。
并且,周女士想要的解决方式是:找一个二手车机构估价,和新车做一个比较,中间的差价彼此各承担一部分。

看到这里小蜜觉得,周女士还是比较理智的,对方错在未验车却催促签字,周女士也是马虎。这样折中处理也比较合适。哪里知道,奔驰的经理还是头铁的表示:
4S店没有任何责任

如今,事情已经过去20多天了,周女士没有得到任何答复,车子已经修好了,但是自己没有去提,
小蜜从律师处了解到:已经签了订车单,但是车主没有实际去控制车辆,这样就不算是交割完成,而坐在车上,并不代表一种授权行为,而是一种流程而已,所以4s店是存在责任的。
针对这件事情,大家觉得如何定责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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