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有过这样的想法:



一次没戴头盔,应该没事吧……
喝了一点酒,应该没事吧……
总是这样自我安慰
然而侥幸逃过多次,出事就在一次
这回,没戴头盔的骑行者和酒驾司机
相遇了……
5月8日晚,深圳交警接到警情:
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公园旁边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小轿车相撞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情况令人……
大家说这谁能想到呢?
但偏偏就是发生了
而受伤更重的那方
往往是“肉包铁”的电动自行车
更别说骑行者及乘坐者均未戴头盔
两人身体多处挫伤,一人头部损伤
而反观酒后驾驶的这位车主……
在现场
执勤民警对小轿车驾驶员谭某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结果为:225mg/100ml。后执勤民警将其带往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217.16mg/100ml, 属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
喝酒开车,意外就来
等到事情真正发生的当下
怎么可能还来得及说后悔呢?
祸事,已然酿成
我们就只能找找原因
看看他们都踩了那些雷点
一定要!引以为戒!
经了解
轿车车主
5月8日19时许,因朋友公司开业庆贺,前往某酒店喝酒聚餐直至21时许。谭某认为自己在车上休息了一会,已清醒并可以驾车出行,没想到在路上出了事。
电动车车主
肖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妻子从百货超市回家,没戴头盔、也没走非机动车道,还因前方有车辆挡路而未靠右行驶。
责任认定
▶ 谭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 肖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靠右侧行驶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 电动自行车乘坐人员不负事故责任。
而下面这些话
蜀黍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再不好好重视
下次就有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
酒
驾
饮酒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猎虎”行动天天有!
不管你是有难言之隐,还是身不由己
只要喝酒后抓了方向盘
蜀黍通通不放过!
希望大家不要以身试法
俗话说“一旦入刑毁三代”

一戴
两不
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要注意:
戴好
头盔
驾驶员不戴头盔在路口违规行驶,头部撞到挡风玻璃受伤。
不闯
红灯
驾驶员闯红灯被小车撞击。
不逆行
驾驶员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时靠右行驶,不逆行。
驾驶员逆行时与小车发生撞击。
出门在外,最重要的就是安全
一次事故,涉及到多少家庭的幸福!
蜀黍希望大家
不要忽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生命只有一次
缺失的陪伴,永远难以弥补
不酒驾、守交规
让安全相伴你我
来源 | 深圳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