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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位获刑最高的老板蔡锦聪和他的网贷平台

首位获刑最高的老板蔡锦聪和他的网贷平台 每日金融
201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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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银坊金融”交易总额至少2亿。最终导致1200余名被害人损失8000多万,难以追回。他也成为我国P2P领域首位获刑最高的平台负责人。



2016年6月30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网贷平台“银坊金融”负责人蔡锦聪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3年10月,蔡锦聪创立浙江银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坊公司),同年11月7日,“银坊金融”P2P平台正式上线运营。在其运营近一年后,蔡锦聪突然跑路,随后不久投案自首。


据统计,“银坊金融”交易总额至少2亿。最终导致1200余名被害人损失8000多万,难以追回。他也成为我国P2P领域首位获刑最高的平台负责人。


为偿还巨债,蔡锦聪创立P2P公司


蔡锦聪,温州瑞安人,出生于1980年1月。原是杭州瑞安百脑汇数码商城里面一家电脑公司的老板,同时还担任瑞安市伯利恒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瑞安华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瑞安市家电行协会常务副会长等职位。


然而,这些看似风光的名头,并没有让他成为一个富有的商人。


据知情人介绍,从2010年开始,蔡锦聪在开电脑公司的时候,就经常以经营需要或者归还贷款为由陆续向身边的朋友借钱。


2012年的时候,蔡锦聪认识了一个在银行工作的朋友,此人主要负责拉存款和审查贷款。利用这层关系,蔡锦聪的电脑公司曾向温州银行成功贷款了500万元。后来又通过此人,以三家企业联保贷款的形式向浙江稠州银行瑞安支行贷款450万元。


与此同时,蔡锦聪还有其他一些贷款和民间借贷。这些借款到期之后,为了还钱,蔡锦聪不得已走上借高利贷的地步。


2013年7月份,面对巨额债务,蔡锦聪与朋友商议,决定创立互联网P2P平台牟利。同年10月份,其在杭州市上城区注册成立银坊公司。同年11月份,“银坊金融”平台上线运营。


就这样摇身一变,蔡锦聪成为一家名义上的P2P公司老总,吸金与欠债的能力不可同日而语。


蔡锦聪三大法宝运营“银坊金融”


银坊公司以一家空壳公司的方式,悄然出现在市区一个繁华地段的高级写字楼里。靠着这身华丽的P2P外衣,一个接一个的投资人上当受骗,蔡锦聪究竟用了哪些手段?


“银坊金融”,所谓的P2P网贷公司,更像一个蔡锦聪敛财的“作坊”。公司上下总共12人左右,仅两个部门,一个财务部,一个客服部。就连注册资本5000万,也是蔡锦聪向朋友借得的。注册成功以后,这5000万又悉数退还给朋友。 实难想象,这样一个12个员工的小公司,仅一年时间,能达到几亿的成交额。


记者发现,蔡锦聪主要通过以下三大手段运营平台。


首先,蔡锦聪通过“网贷之家”、“网贷天眼”、“融途网”等网站大力宣传“银坊金融”,其间还开过几次投资人交流会,提升其知名度,增加了平台极大的人气。


在这些网站上,有大量的投资者关注,通过网站的广告,为蔡锦聪集资的范围迅速扩大。实质上,这些第三方平台,并不一定具备专业的审核、调查能力。


第二,通过高额回报吸引投资人,蔡锦聪以年化21.6%的投资利息外加投资奖励(利息、奖励合计最高年化约50.4%)的高额回报为诱饵,使得大量投资人中招。


然而在“银坊金融”网站上的投资标的,一般都是虚假标的。据蔡锦聪在庭上供认,网站上挂出来的资金需求方跟最后实际取得资金方是不一致的,公司主要靠利差营利,没有其他的投资业务。


第三,蔡锦聪通过自己在瑞安市金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公司)和瑞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洋公司)的股东身份,以这两家关联公司的名义进行全额本息担保,担保函也挂在网站上。并且组织部分投资人参观担保公司等手段骗取投资人的信任。


事实上,金通公司和瑞洋公司并没有承诺为“银坊金融”担保函。


“银坊金融”启示录


自2007年,国外网络借贷平台模式正式引入中国,随后发展迅速。截止2016年6月底,中国p2p平台数量累计四千多家,其中正常运营平台减少至2349家,问题平台量已近2000家。自2011年起,问题平台数开始冒头,随后呈几何倍数增长趋势。


据媒体统计,目前仅有13起P2P案件宣布判罚结果,以集资诈骗罪定性的有6起。其中,涉案实际控制人的刑罚从3年到无期徒刑不等,投资人收回的损失也各有不同。有关P2P网贷平台案件的审判结果,未来也将逐步向外公布。


经审计,蔡锦聪一案最终造成1200余名被害人实际损失人民币8800余万元,其非法集资款绝大部分已用于支付高额利息、归还债务、支付运营费用等。最终,法院仅追缴回蔡锦聪个人部分资产如房产、车辆、银行卡等,据记者估算仅200多万,占总欠款的3%左右。法院判决,追缴所得资金按损失比例发还受害人。意味着,投资人每100元资金仅能收回3元。


该起案件的宣判,无疑是在给国内p2p平台敲响了一次严肃的法律警钟,尤其是那些徘徊在法律红线周边的平台。此次案例中,尽管“银坊金融”对接了第三方支付平台,但最终投资人的大部分资金均被转入蔡锦聪个人账户,导致资金去向不明,加大了后续追查难度。


对于网贷平台来说,如何与第三方支付平台或银行建立更安全的资金托管方案,使得资金有效落实到需资方,从根本上杜绝平台自融问题,这是行业迫切需要考虑的命题之一。最重要的是,监管层应该提高网贷平台的准入制度,从制度条款上严格规避不合法不合规的P2P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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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金融》创立于2014年,聚焦金融科技的领创媒体品牌。用全球化视野、融媒体思维、跨平台理念,打造新时代创新媒体品牌矩阵,服务产媒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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