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给创业者送来中秋大礼包。
中秋节前一天(9月14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七届会员大会二次会议上表示:“允许有条件银行设立子公司从事科技创新股权投资”。这意味着商业银行被正式准许开展股权投资业务。
每日金融记者发现,某些银行下属机构实际上早已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知情人士告诉每日金融,包括招银国际、建银国际等金融机构“都有一些渠道把钱投出去”。但受限于《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一直无法直接从事股权投资。
《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国家另有规定除外”。按照职能定义,商业银行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简单说就是存贷款。
在获得银监会支持后,商业银行有望凭借“国家另有规定除外”的政策条例,规避合规性问题,直接开展股权投资业务。
“虽然已经开始做(股权投资),但不敢把规模做得太大。”成都一家来自浙江的城商行投资经理告诉每日金融记者,一些银行虽然已经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受政策、人才等方面的局限,目前基本上都以PE或中后期项目投资为主。这位投资经理表示,如今政策正式确认,“就可以放开手脚来做,银行很大部分资金将会涌向股权投资市场”。
政策利好中小企业融资
自2015年下半年起,创业陷入资本寒冬,绝大多数创业项目“熬不到B轮”。在股权融资困难的同时,中小企业的信贷融资也得不到支持。最新发布的《中国科创企业展望报告2016》显示,2015年仅有不到2%的初创企业能够获得银行贷款;2016年新公司获得股权投资比例不足10%。资本涌向少数优质项目,多数创业公司面临生存挑战。
成都市中小企业协会秘书长苏非告诉每日金融,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是轻资产模式,缺乏银行认可的可抵押资产或担保,贷款难度较大。此外,中小企业往往欠缺健全的财务制度,对于风控严格的商业银行来说风险较大。
“即便是资质好、偿债能力高的中小企业,银行也一样惜贷。中小企业贷款通常数额不高,但审核、监管环节与大额贷款一致,这样一来,单位管理成本就高出许多。因此,仅靠信贷息差收入,银行在中小企业身上很难看到利润。”成都银行某支行负责人对每日金融表示。
从企业角度来说,单一的信贷融资容易造成企业负债高企。在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高负债影响企业的持续经营,现金断流随时可能让一家企业倒闭。商业银行被允许参与股权投资可有效补充企业资本金。同时,银行股权投资的进入还会带来初创企业股权价值的上升,吸引后续投资者,促进初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有专家分析,节能环保、信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国家新兴战略产业,有望率先获得银行资本的垂青。
促进业务转型、提振银行盈利水平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加速,本就同质化经营的商业银行息差空间进一步收窄。股权融资以其轻资本、高收益的特点,为商业银行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对商业银行而言,通过参股新兴战略产业,商业银行在服务国家战略的同时,也可以分享股权升值收益,实现商业银行战略投资。除此之外,在股权投资业务过程中,商业银行凭借自身拥有的资源优势,还可以为企业提供高附加值的顾问服务,为企业提供结算、财务顾问、外汇等一站式、系统化金融服务。通过附加业务,商业银行可以实现银行业的差异化竞争,进一步提升盈利空间,
“允许(商业银行)从事股权投资,有助于(商业银行)业务转型,提升银行的盈利能力。”南充市商业银行投资部门负责人接受每日金融记者采访时表示。
投资机构也能享受政策红利?
商业银行参与股权投资,是否会让VC、PE等投资机构面临竞争?每日金融记者就这一问题询问几家熟悉的投资机构,得到的反馈是,大多数投资机构表示,目前这种担忧尚显多余,商业银行从事股权投资还可能为投资机构带来新机遇。
早在今年4月21日,银监会、科技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按照“投贷联动”的试点政策,银行下属投资子公司最多可向单一科创企业投资自有资金的10%。本来在投资圈对某个项目投资“下重注”的现象都比较少见,VC、PE等投资机构可以与商业银行合作,共同投资某个项目。另一方面,专业度不够是商业银行股权投资实操业务中的不利因素。商业银行也需要借助VC、PE等投资机构的专业人员把关,甄别优质资产,规避投资风险。
每日金融智库则认为,鉴于股权投资可能获得几十倍乃至上百倍回报的巨大诱惑,一个成功的投资项目抵消数个失败项目后可能还有盈余,在高额的回报面前,商业银行也会有投资优质初创企业的意愿。但由于股权投资业务和传统银行业务在开展模式、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差异,商业银行参与股权投资的新政想要真正落地,产生市场效果,恐怕还需要较长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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