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一些人的生活已经离不开信用卡,年轻人更是乐意以信用卡作为主要的消费渠道。相比其他金融消费方式,信用卡消费也有着十分明显的优势。
成都某银行信用卡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信用卡消费比现金更方便,比储蓄卡更自由,比贷款成本低。据了解,刷信用卡进行日常消费是当前多数人的消费习惯。刷信用卡除了方便外,还能解决个人经济短期紧张的问题。本来,这是一件好事,但总有那么一小部分人不守信用,刷信用卡后逾期不还欠款,银行工作人员催收未果后,银行最后只能诉诸于法律。
逾期不还后果很严重
首先要告诉大家,信用卡逾期不还后果还是很严重的,不仅要产生信用卡滞纳金,还要产生逾期利息。
前几天有一条新闻很火爆,德阳一小伙三年前在成都工作,不幸下岗,无奈用信用卡透支了15000元用于生活,却逾期未还。三年后,银行找到其父要求还款,由于儿子没有偿还能力,当初的15000元,现在要还25000元,这让他全家人感到压力很大。据了解,信用卡逾期还款,按每天万分之五计息,逾期时间越长,利息越高,所以在使用信用卡消费时,一定要量入为出,消费后一定要按时还款,以免逾期未还款给自己和家庭带来麻烦。
不过,根据今年颁布的《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信用卡滞纳金被取消了,但并不意味着没有任何惩罚了,而是变成违约金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按照规定,当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时,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另外,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
每日金融记者了解到,信用卡免息期一般为20—50天。但如果是恶意透支的情况,那就另当别论了。
什么情况属于“恶意透支”
有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也就是说,如果持卡人没有接到银行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是不属于“恶意透支”的。
对于信用卡诈骗罪,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刑法》对数额大小的规定为: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列为“数额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列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列为“数额特别巨大”。
每日金融也提醒各位信用卡持卡人,刑法的目的不是惩罚,而在于教育和规范,对及时还款,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嫌疑人审判机关也会作出轻处的决定,要学会合理使用信用卡,避免过度消费造成的入不敷出,更不要将其用作高风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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