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多家网络媒体转载的《最严网贷监管呼之欲出:同一P2P平台每人最多借款20万》的新闻稿引起网贷行业热议。众多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对此看法也是褒贬不一。
业内人士对每日金融表示,“暂行办法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控制借款额度不能保证平台不出问题。事实上,无论是道德风险还是金融风险,都不会因为借款额度减小,发生问题的平台或者影响就会减少。不可否认的是,决定平台风险的因素,除了道德风险,最重要的还是风险控制。”
公开资料显示,去年12月,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曾提出,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但意见稿并未规定借款上限。
而将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卡融网负责人周岚雨认为,监管这样的安排会督促互联网金融成为真正的“普惠金融”。但“第十七条”规定会对网贷“大单”限制较多,比如会对房地产项目融资的P2P业务造成影响。一旦监管细则真的确立“第十七条”标准,现有规模庞大、业务激进的平台将遭受重创,由此引发的平台退出、转型等行业洗牌现象也可以预见。而那些借款集中度较差的平台也逃不过借款余额限制的红线。不过他也认为,管理办法对消费贷、车贷等细分领域的平台,借款余额的限制对其影响并不大。
“这也说明,由于网贷行业模式纷繁复杂,借款余额的限制容易招致一刀切的批评。事实上这确实也是借贷余额限制容易引起争议的地方。”某不愿透漏姓名的平台负责人对每日金融表示。
从事网贷领域研究多年的资深网贷投资人余半城则对该消息的可信度表示质疑。他认为:第一,这样的安排不符合市场需求,从政策执行角度来说难以实施;第二,限额太低,而且目前也没有发现其他正规媒体跟进报道;第三,也是他认为最重要的一点,要想真正的实现借款限额,就要把所有平台的借款人信息共享,这就需要打通系统内的信息梗阻,将所有平台纳入统一信息系统。目前,在信息共享建设方面,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已上线互联网金融风险信息共享系统,中国互金协会准备上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但是这两个系统并没有解决借款方借款资金信息共享的问题,会员之间登记信息也没打通。
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称,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络信息中介及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余额上限,防范信息集中风险。另外,相比征求意见稿,管理办法明确的整改期限将由原来的18个月缩短为12个月。
“如果限额规定真的下来,平台只有调整自己的业务了。”成都某专注地方政府项目融资的P2P平台负责人忧心忡忡的对每日金融表示,但也不排除有平台将来会寻找一些新的方法来继续做(大标)。目前来看,限额的规定究竟如何实施也还是一个问题,毕竟现在各家平台的借款信息并不透明,较难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暂行办法”目前也只是传闻即将发布。每日金融走访成都市多家网贷平台发现,大多数平台对“暂行办法”并没有太多思想准备。每日金融智库认为:监管层放出消息很可能是看看市场反应,“暂行办法”最终是否发布,监管层或许会综合各方面意见,做出更多考量。毕竟对于网贷行业而言,当下最重要的是完成资金存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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