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直以来,“自融平台不能碰”是网贷投资的一条铁律。但网贷投资人没有火眼金睛,缺乏对平台穿透式审查的能力,踩雷自融平台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最近,就有投资人向小编吐槽,称投网贷撞上自融平台云云。今天这篇文章,我们就结合网贷行业最近发生的雷潮,讨论一下自融这颗网贷行业的毒瘤。
网贷行业的自融,简单说,就是利用关联公司为平台自己或平台关联方进行融资。有公司愿意投身网贷行业,一般来说,无非两个诉求,一是新增产品线,布局互金业务,希望能从火热的互联网经济发展中分得一杯羹;二是公司缺钱,在银行、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地方借不到钱了,发现网贷是一条找钱的好路子,于是把平台包装以后,进行大规模融资。
后面这种情况,在前些年屡见不鲜,直到政策出台,予以禁止。
2016年8月,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十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规定是死的,人的脑子是灵活的,在实际操作中,网贷平台绕开监管政策私下自融的现象仍屡禁不止。
7月2日,绿庭投资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炳通两融账户的部分绿庭投资股份被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强制平仓,累计平仓796.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
而在一周前,上海网贷平台联璧金融因无法提现被警方立案侦查。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松江警方已对与本案相关的张某等1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两则新闻,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其背后却有很深的渊源。
据上海炳通披露的信息,其举牌绿庭投资的资金由两部分组成:向上海康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借款的3亿元,通过融资融券账户融资的1.5亿元。天眼查信息显示,陈海东累计间接持有上海康斐57.06%的股份,金伟累计间接持有32.94%的股份,余下10%股份为顾国平持有。
而在上海康斐成立之前,陈海东、金伟转让了所持有的联璧金融股份。再加上斐讯通信持股的3家公司:上海勃奈电子有限公司、上海映碧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通木投资有限公司,其法人皆为上海炳通的股东金伟,陈海东也在各公司担任监事。
因为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所以有不少网贷投资人质疑联璧金融和上海炳通存在关联,并认为上海炳通的资金或许来自联璧金融及其关联平台万家金服。
虽然上述论断是否成立最终需要得到警方的认证,但网贷平台为关联方输送资金的现象也当引起关注。
业内人士表示,以前网贷平台操作自融比较明目张胆,局外人从借款人信息就能识别出关联性。随着监管的不断深入,网贷平台的自融行为也越来越隐蔽,比如通过壳公司借款、虚构借款方、打码借款人信息等等,导致网贷资金最终流向平台股东或关联方。
如何从源头上避免网贷平台的自融行为?从监管的角度说,有几项政策可以实施:
一是,勒令各家平台的借款信息披露透明,让各参与方监督;
二是,勒令更多平台做好网贷资金的银行存管,通过银行监管网贷资金的流向;
三是,随时对可疑平台进行项目抽查,识别项目的真实性和自融与否。
对绝大多数网贷投资人来说,精力有限、专业能力欠缺,很难识别平台是否有自融行为,最多只是舆情关注,尽量避免踩雷自融平台。只有主管部门动起来,从政策监管上发力,才能最大力度规避网贷自融行为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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