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联网公司在每次交易达成时以不同形式收取费用,我们可以统一称为“佣金”。不能简单认为互联网公司无非是搭建了一个信息平台而已,实际平台方有条件拥有消费者的大数据资料,这是平台所拥有的另一项重要“资产”,当这个“资产”到达一定体量时,平台方可以更多的利用到这项资产。

书名 《O2O怎么玩:驱动零售O2O落地的“三驾马车”》
作者 百胜研究院
出版社 光明日报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5-10-13
ISBN 978-7-5112-9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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