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活在一个五线小城市,朋友做餐饮,手艺不错,客户很多也很稳定。原先是朋友自己一个人,后来随着用餐量的增加,需要增加一些人手,于是就面对社会招了3个人。
朋友起初决定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规范用工,跟他们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可是他们中的2人,说现在自己还很年轻,出来工作主要是为了挣钱,至于养老问题,现在考虑还为时尚早。只需要把朋友应负担社会保险的那一部分的钱给他,不需要签什么什么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为此朋友只能跟1个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了社会保险。
现在已经1月有余,大家在一起相处的不错,感觉在一起工作很快乐,他们很勤劳,责任心也很强,是朋友心仪的员工,最近生意不错,朋友时时有为他们增加待遇的冲动。但朋友最近总是感觉心慌,担心出现什么问题,细想一下,还是用工问题。比如工伤什么的,还有员工其他的什么权益,现在说得好,一旦出现职工维权问题,朋友可就吃不了兜着走,怎么办呢?真的很烦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