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元旦刚过,圣安化工因“盐酸羟胺项目”改造,承建单位在改造过程中发生燃爆事故,造成承建单位现场施工人员2人死亡及1人轻伤,同时造成公司部分生产设备损坏。相关资料显示,1月5日,衢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公司出具《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公司撤出生产车间所有的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圣安化工事故又一次给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敲响警钟。
截止目前,我国化工生产企业大部分由于没有完善的管理体制,平时安全培训做得不够,导致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安监局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就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工作,早在去年8月就下发了通知,明确规定,在2018年3月20日前,原则上由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安全培训。辖区内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数量较多的省份,最迟在2018年6月20日前组织完成安全培训,并提前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报送培训安排。
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安监总厅宣教〔2017〕15号)要求,重点围绕有关法律法规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安全风险管控常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相关内容,科学合理设置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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