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要求全省范围的化工、石化、有色等九大重点行业,在上马新项目时,要在环评中纳入碳排放评价。由此,浙江成为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碳评价工作的省份。
“《指南》初步构建了一套适用浙江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价的工作体系,能对全省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履行碳减排义务以及建立碳管理机制起到很好的引导性作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指南》明确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从两个维度做好碳评价工作。其一,针对建设项目,要根据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强度、工业总产值碳排放强度等指标,判断项目在行业内是否属于普遍水平;其二,针对项目所在地,项目能否上马,要看是否有利于当地实现碳达峰目标。
“根据新规,一旦评价项目碳排放水平过高,就会被叫停。”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也意味着,项目的生态门槛也随之提高了。
具体来说
《指南》要求在全域推行重点行业碳排放评价,全面分析建设项目二氧化碳产排节点,在工艺流程图中增加二氧化碳产生、排放情况示意。此外,根据建设项目化石燃料、涉碳排放的工业生产原辅料以及净购入电力和热力特性及活动水平数据,分析碳排放影响因素。并且针对碳排放高的项目,生态环境部门还会要求从源头防控、过程控制、回收利用等方面给出减排举措。
“把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评,碳排放高的产业就会从源头被过滤,进而推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说。
《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文件,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
今年最强“禁塑令”的落地和“双碳目标”的提出给国内改性市场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一方面是政策推行,碳排放影响正式被纳入项目的环境评价影响,生产工艺亟待升级,而运营成本又该如何平衡;另一方面,从聚合到改性,材料的低碳需求究竟该如何被满足?
如果您有类似的困惑,不妨来今年9月16日-17日即将同期举行的“共混改性工艺”、“改性塑料功能助剂应用”、“母粒共混工艺”、“降解改性工艺”四场技术论坛上寻找答案!
从行业趋势、原料助剂到改性工艺,国内外知名改性企业、功能助剂企业、母粒企业即将汇聚一堂,与您共同探讨新技术的应用与行业发展新趋势。
一张通行证即可来回穿梭在四个会场之间。期待您能满载而归!
扫描二维码
了解详情
有一件事,必须要告诉身为共混人的你
关于共混改性工艺、
共混智能设备、
共混自动化工厂,
99%的视频我们都为你整理好了!
▼点击下方头像▼
关注共混圈子都在关注的视频号
推荐阅读
▷▷ 吉林省进军碳交易市场!
内容来源:中国能源网
免责声明:本文(部分)数据、图表或其他内容来源于网络或其他公开发表的资料,仅供读者参考、交流、学习,不涉及任何商业行为或目的。版权归属原作者、原出处。若版权所有者认为本文涉嫌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我方并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