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杭州市《关于实施“润苗计划”陪伴式扶持科技型初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构建科技型初创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格局,余杭区科技局现面向全区开展“种子”企业、“好苗子”企业培育对象征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对象为注册地、税收地均在余杭区,符合“润苗计划”培育标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具体分为“种子”企业和“好苗子”企业两个类别,申报企业需分别满足以下对应条件。
(一)“种子”企业
1.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
2.职工总数不超过100人
3.营业收入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
4.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的科技型初创企业。
(二)“好苗子”企业重点从“种子”企业中遴选
1.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
2.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5%
3.融资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或估值不超过2亿元的科技型初创企业。
4.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填补市场空白或具有颠覆性技术创新的企业可适当放宽。
二、征集时间
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8日
三、征集方式
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请扫描二维码进行填报,填写材料需保证真实、有效。
四、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高新科:89518313 89392986
杭州市余杭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10日
来源:创新余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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