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被塞钱、被挑衅,采访中记者遇到这些情况该怎么办?

被塞钱、被挑衅,采访中记者遇到这些情况该怎么办? 传媒茶话会
2020-08-20
1
导读:资深媒体记者教你如何应对调查报道中的采访干扰。


调查报道采访常遇干扰,在指向地方政府的舆论监督报道以及突发事件报道中尤甚。站在被指向对象的立场上,这些干扰有的是“防御”性质,如“设卡”阻止记者进入特定现场,有的是“进攻”性质,即直接对记者进行说情、试探、施压、挑衅,有的甚至升级为暴力冲突。


结合此前从事调查报道采访的经历,我将常见的“进攻”性质干扰初步总结为塞钱、被检查、被围困、被送走、被挑衅等五项。这当中,一以贯之的应对原则包括:一要有证据意识,随时保留录音等相关证据二要提前储备法律知识,熟悉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诉讼法、警察法等法律的关键条文;三要保持与编辑部的联系,及时更新动态;四要根据现场情况,或不卑不亢,或冷静克制,优先保证人身安全,在安全基础上再谈尽量完成采写任务。


1

被塞钱


这种干扰方式较为常见,较为“温柔”,但也可能暗含“杀机”,稍有不慎,记者易受到行业纪律处分甚至面临刑事责任风险。对此,有四个“必须”、一个“尽量”值得注意一是必须注意与利益相关方独处的场合。利益相关方主要包括被监督对象、举报人等,与其独处之时往往是被塞钱的高频时段,并且,恰是由于独处,一些事情常“说不清楚”,为日后产生纠纷埋下伏笔。


二是必须将当场拒绝作为第一选择。不能因碍于情面而“先收下,找合适时机再退回”,因为,个别机构可能就此录下收钱视频发给记者相要挟,或直接发给办案机关,甚至可能办案人员就埋伏在屋外。一些案例显示,根据具体案情,记者有可能会被认为涉嫌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敲诈勒索等罪名,尽管这样的陷害之举未必能得逞,但未雨绸缪显然是更好的。


当然,拒绝的姿态有时不宜过分强硬、剑拔弩张,以免被对方认为失去沟通的可能,刺激其加速采取不恰当的危机公关方式,如向媒体领导说情、施压等。


三是必须固定好拒绝款物的证据。证据宜有一定数量,最好能交叉印证。例如,我采访某县一起行政违法事件时,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其办公室塞钱,希望不要报道。在明确拒绝后,我借故离开当地,该负责人则派工作人员送我去火车站。我一边在安检处排队,一边“督促”他离开,但他迟迟不走。他果然伸手,迅速往我衣兜塞钱,末了掉头就跑。


此时我立刻做了四件事以固定证据:首先,马上追出,跑至车站监控能拍摄到的位置,将钱朝他扔去,不给再推来推去的机会,并告知“有监控”;其次,跑回车站,给该工作人员打电话并录音,质问为何塞钱,确认是否已捡回钱;再次,给前述部门负责人致电并录音,投诉该工作人员再次送钱,并告知钱已退回;最后,向报社汇报情况,这将在下一点详述。


四是必须立即报告供职单位。包括:何时、何地遇到何人送钱,是否知道数额,结果如何,等等。汇报宜使用文字,并通过能记载时间的微信、邮件或短信发出,之后视事情发展及单位要求决定是否撰写情况说明。


五是尽量不提自身经济状况。为了规避风险,记者在采访或闲聊时,宜尽量免谈自身经济状况特别是收入不佳的情况。


2

被检查


这指某些部门的执法,是一种较有威慑力的“干扰”。之所以“干扰”加引号,是由于该方式可能具备双重属性:对记者而言,它的确让记者感到干扰、施压甚至恐吓;然而,从法律上看,它们有的合法违法的边界较为模糊,虽让人不快,但仍在有关部门自由裁量范围之内,外人难判断其是刻意为之,还是纯属误会或执法水平有限。


我认为,这当中大致有三条处理原则:第一,记者没有特权,不能违法,不能给对方带来口实第二,执法人员同样没有特权,同样不能违法,且应该接受包括记者在内的公民的监督;第三,合法执法的要求之外还有合理执法,遇到凭常识即可判断并不合理的做法,应当有理有据地指出或记录下来。

就我的亲身经历来说,常见被检查的场景包括:
一是被检查身份证件。多年前,为掌握某一事件情况,我曾隐瞒记者身份陪同报料人到某市政府进行沟通。其间工作人员怀疑我的身份及是否录音,一名看似身着警服的人员遂要求我出示身份证,见其为辅警,周围又无民警,我便拒绝了。接着,一名穿着警服的人过来,我要求亮明警察证,再核对了警号,方才同意出示。


二是被查房特别是深夜查房。我在报道某市涉警舆情事件时遇到一例。当时晚上12点左右,我交完稿件已睡下,突然门外有自称是警察的人敲门。对于深夜查房的正当性,在此不作过多讨论,我仅介绍当时在开门前后的做法:开门前,第一,注意保留证据,在房间多处放置录音设备,准备记录现场,防止说不清的纠纷;第二,迅速与编辑部联系,告知宾馆名称、房间号及情况;第三,编写一条微博备用,如有意外可第一时间发出。


开门后我则坚持三点。第一,对方不得少于两人,且可要求民警出示警察证,并记录警号。第二,记者此时不存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查房仅限查验证件,不能进屋搜查。第三,询问为何深夜查房,紧迫性和必要性何在。



3

被围困


让记者更感压迫的干扰是被困,也就是由于各种原因暂被限制人身自由。该方式一般伴随三个现象:一是对方有特定的目的,比如希望核实记者身份,希望试探记者掌握了什么事实,或是软硬兼施希望删除相关录音、照片;二是限制记者对外联络,可能出现没收手机等行为;三是对记者“攻心”,言语恐吓,夸大事实,歪曲记者的采访行为。 


因此,其对应的破解策略包括:第一,让对方认为已实现了或者不可能实现特定目的;第二,设法与外界联络,包括编辑、领导或可信赖的其他人员;第三,不卑不亢地澄清事实,或视情况适当示弱,或要求其与本单位或相关部门联系。当然,一切底线是记者人身安全,通常来说,如被困地是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一般不会有人身安全危险;如是民营企业、偏远地区,则应该更加小心。



4

被送走


面对批评类采访,个别官员会建议记者返程,甚至直接表示安排车辆送站。此举多出于抵触采访、不信任记者的心理,我们可先尝试说服、沟通,在无效的情况下,则可有针对性地选择合适的方法,避免正面冲突。


首先是假意顺从。例如采访某县重大舆情事件时,该省一强势部门有关负责人建议不要采访,我便顺势说“那我先走了”。接着,他安排人送我去车站。当着他们的面,我进站、买票、上车,送站的人也走了。但等大巴开了一会儿,我突然对司机说“停一下,东西落了,要下车”,之后重返现场。


其次是降低个别官员不必要的提防心理。也就是使对方低估你对事实的掌握程度和报道决心,避免其采取不恰当的危机公关方式。


最后是不让对方感到“绝望”。某次采访结束,我乘坐夜班火车硬卧返程,并将材料散在铺上,开始写稿。然而,不知是巧合还是被刻意安排,邻铺正好是其中相关当事人的亲属。他自称看到了材料上的字,希望我不要写这件事情。


卧铺车厢是相当封闭的空间,那时又近晚上12点,如产生矛盾必定难以处置。于是,我安抚他称现在有别的事儿要处理,明天七八点起来再好好聊。他便先睡了,我则继续完成这篇须次日见报的报道,发回编辑部。其实,我是凌晨四点到站下车,他天亮后看不见我,只能看到网上的报道。



5

被挑衅


如果说前述四种方法较为文明,是智慧式的周旋,那么,直接挑衅甚至以暴力威胁可能是最难应对、风险最大的干扰。


我的处理经验是:一方面应该做好情绪管理,不卑不亢地讲明道理,保持克制,必要时适当退让,避免激化矛盾;另一方面可以与当地相关部门、人士“绑定”,令挑衅者投鼠忌器。


这方面印象深刻的经历,发生在某次采访政府部门被拒之后。当我准备离开时,一名男子在楼下大院拦住去路,称我踩到他了。我认为应该没有踩到,但看其言之凿凿,便也表示了歉意。他仍不让我离开,进而说“你欠我钱了”,一听这话,我当即判断他是找茬儿的,无法讲道理。


对方人高马大,拦在唯一的出口,我无路可去,硬闯又肯定会让自己吃亏。于是我掉头就往政府办公室里走,他也跟了过来。我急忙找到刚才联络的工作人员,强调此人在“找事儿”,如果今天我在这里出了什么意外,你们要负全部责任。工作人员见状,急忙将其挡在办公室门外。


当前,舆论对干扰调查报道采访的行为极为敏感,公众普遍支持记者正常采访。在我看来,记者的名字被人记住,最光荣的应该是通过作品,而不是作为类似事件的受害者,尽管记者常是被动卷入类似事件,甚至成为新闻当事人。对有关部门而言,干扰采访的案例往往是普法的警示素材及危机公关的反面教材,值得仔细剖析,当中或多或少存在对部分事实的掩盖、对舆论监督的抵触。希望这样的干扰能更少一些。
(作者为法律从业者,原为媒体记者)

本文经授权转载自“青年记者”微信公众号,较原文有删减。

文中图片由花瓣美素提供

编辑|李磊


注“传媒茶话会宠粉号”,热点文章及时送达 

传媒茶话会宠粉计划正在进行中!

我们会在每周一公布前一周

茶茶阅读最多、分享最多、精选最多、留言最多

前十名茶粉,送出独家“茶”礼~

心动不如行动,快来参与吧!


近期热门文章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传媒茶话会
中国经济传媒协会主管,传媒研究头部新媒体平台,探讨主流媒体采编、经营、融合话题。
内容 3412
粉丝 0
传媒茶话会 中国经济传媒协会主管,传媒研究头部新媒体平台,探讨主流媒体采编、经营、融合话题。
总阅读3.9k
粉丝0
内容3.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