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7日,不少媒体报道了国务院日前印发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一些媒体在发布这则新闻时取了这些标题:
《国务院: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中国将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此类标题一出,立刻在网络上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个人原因不想要也不能堕胎?”,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甚至还将此事与当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作对比——“计划生育你强制堕胎,三胎政策你减少流产”。类似的留言在网上还有很多。
“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相关表述出现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第二部分“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的第一项“妇女与健康”的“策略措施”第六点。这些举措对应的是“妇女与健康”的主要目的的第四点:
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全面普及,促进健康孕育,减少非意愿妊娠。
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普及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疾病防控知识。在学校教育不同阶段以多种形式开展科学、实用的健康教育,促进学生掌握生殖健康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男女两性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识,倡导共担避孕责任。将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自主选择权。落实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加强产后和流产后避孕节育服务,提高服务可及性,预防非意愿妊娠。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等婚前孕前保健服务更加公平可及。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加强对女性健康安全用品产品的质量保障。规范不孕不育症诊疗服务。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
其实,为了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促进健康孕育,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的举措并不是今年的新提法。2011年,国务院印发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主要目标中第七点就出现了“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的内容。
由此可见,为了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是我国一贯所提倡的。此次,媒体为了吸引用户断章取义“中国将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作为新闻标题,无疑是把“经”念歪了——引发了负面舆情,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2013年,时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谈到,证监会差不多每周都有一个新闻发布会,或记者见面会,与媒体沟通得非常好。但目前有些报道还令人遗憾。“大概三分之一是我们说什么报什么,有三分之一跟我们说的不太一样,还有三分之一可以说是‘断章取义’、‘断句取义’,甚至是‘无中生有’”。
去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则题为“李兰娟院士:零下20度,新冠病毒可存活20年”的新闻被疯狂传播,这新闻导致了网友的恐慌和各种揣测。后来,李兰娟院士团队不得不出来回应,称这则新闻并不完全准确。
“在我们已知并掌握的病毒中,处于4℃左右可以存活3-6个月以上,-20℃以下可以长期存活达20年左右。不同的病毒存活时间也不一样。新冠病毒是一个新的病毒,从出现到现在才8个月,对它的认识及耐低温能力尚需进一步研究。”
同样在去年疫情期间,有媒体将张文宏教授关于早餐不能喝粥的相关内容断章取义作为标题,也引发了不少争议。
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媒体在报道新闻时要选择最能调动用户兴趣的内容,这符合新闻价值的判断,无可厚非。但前提是保证准确全面的解读。
但如今,一些媒体为了尽可能多的受到更多的关注,于是想方设法来争取用户的注意力——通过断章取义对事实进行裁剪,从而达到一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效果,让一些媒体屡试不爽,尝到了甜头。
当然,也不排除有部分媒体是因为编辑、记者业务水平不够,理解不到位而造成的误读。
但不论怎样,这种断章取义、严重损害新闻真实性和媒体权威性的错误做法都要引起媒体的足够重视。
一方面,在新媒体环境下,不论是信息传播的渠道还是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都更为丰富和便捷,一则新闻是否断章取义、歪曲事实很容易被证明。一旦,被公众“打脸”,媒体的权威性、新闻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都将受到质疑,会有更多的人调侃“记者没文化”。
另一方面,新闻报道断章取义可能会引发负面影响。轻则误导公众引发舆情,重则影响国家方针政策的正常执行。
因此,媒体在报道新闻时不仅要全面、客观、准确地报道新闻,对于一些可能会引起误读和争议的内容要更加专业化。
回到文章的开头“中国将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深谙传播之道的媒体人显然能够预判这句话可能产生的误读。面对这种情况,媒体不仅不能断章取义将这句话摘出来作为标题,反而应当在新闻中将这句话解释清楚,至少应当将前后语境完整呈现给公众。
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媒体扮演着上情下达的角色,因此,新闻报道更要讲究准确和真实,不能因为对流量的追逐而忘记对责任的担当,一旦引发负面影响,无疑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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