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聊个八卦,盘老板的微信头像是夫妻恩爱照,签名是爱老婆爱孩子,爱自己......
一个暖(zha)男的形象,但是这种人心中往往只有自己和家庭,没有一丝社会责任,心里更没有投资者,当面临要承担责任时,逃避跑路也是必然。

这一点我在9月初的文章有隐晦的点到。

(盘老板朋友圈静止于11月4日)
老板跑路了,公司名存实亡,地方监管机构也开始介入,盛大金禧的未来在哪里?
理性思考一下,不外乎这几个可能:
对于投资者,将损失最小化!
对于高管或员工,保持既得利益,不坐牢或免于刑事责任!
对于地方监管,以最小的精力,化解风险和解决最多的清退(三退的数据)!
当然,这些利益相关者的诉求,有时候是悖逆的,各自站在自己的角度,必然会损害其他相关利益者的诉求。
若保证利益最大化,自身损失(负面影响)最小化,也是各方未来处置工作的第一要义。
01 对于投资者,将损失最小化
暴雷已成事实!
几万投资者,上百亿不能兑付,背后可能成千上万人要倾家荡产。事情已发生,说安慰的话已经没有作用,如何让损失最小化,才是应该考虑的事情。
盘老板的房产,股权,矿等,在我看来也只是镜花水月。
挂牌25亿的不动产,真实市值可能还不到10亿,这还不算里面的债务关系,搞房地产的都知道,欠银行的,欠供应商的....剔除负债,净资产还剩下多少?搞房地产的有多少净资产,看看恒大就知道。
对于集资诈骗案件,最后无非就是清算追缴,按比例返还!
但是,白纸黑字红章已经没有信用基础了,没有资金支持的兑付方案到最后都是拖延时间的借口。
如果此时有资金方案,能回一分是一分,有房产抵债的,只要没有套路,不再加钱,能回一点是一点。
如果民事诉讼,能保全财产或执行财产,在立案之前执行完毕,也能减少损失。
讨债是一个持久战,时间成本也要计算,有些人接受收割,就是考虑时间成本。
逾期发生,回本或回款最大化的可能性只有1%,如果不努力,这个可能也就0.01%。
02 对于员工或高管,尽可能免于刑事责任
公开报道显示,湖南金融监管部门已认定盛大金禧涉嫌非法集资,警方已介入。如果进一步调查,结果基本上就是集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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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老板,以及公司核心高管等,基本上就是集资诈骗罪,最高可无期。 -
财务、运营、市场等职能端员工,分公司领导和业务员等,按照涉案的深浅、或募资金额,基本上就是非吸罪,一般3-5年,或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说这些话已无用,已不是他能控制的,如果还想公司能上令下达,做隔离是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