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犯罪嫌疑人项麟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
2016年3月,已决犯王坤等人陆续利用恒汇兴公司、荧兴源公司的关联公司发行了9只私募基金产品,陆续在辽宁、河北、汕头、重庆等全国33个省市开设关联分公司。犯罪嫌疑人项麟童于2017年7月入职深圳市荧兴源公司,于2018年10月离职。期间,项麟童任公司辽宁资管二区督导,负责管理长春和南京分公司业务工作。
恒汇兴公司、荧兴源公司以长春为运营中心,组织业务团队设立全国区总、营销副总裁、大区总、城市经理、营业部经理等职位,违反私募基金相关规定,公司推荐私募基金、单只私募基金产品,主要是以“产品说明会”的形式进行推销,一方面是向亲戚朋友推荐,另一方面是召集熟人定期在公司开“产品说明会”,向客户推广,以保本付息为诱饵招揽客户,以每年9%-12%的收益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
此前媒体报道:
恒汇兴公司、荧兴源公司等公司旗下私募基金产品于2019年1月开始陆续出现逾期。
据投资者转述,实控人王坤曾透露,存量的无法兑付规模在7.4亿元。
在产品未兑付之后,多位来自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地的投资人来到深圳,要求与该私募基金的法定代表人王坤见面,协商解决私募基金未兑付一事。
根据天眼查数据,荧兴源的法定代表人均是王坤。
其中,荧兴源注册资本3000万元,王坤直接持股比例75%,又通过恒汇兴共同持股荧兴源。恒汇兴注册资本3000万元,王坤与另一名为朱跃华的人士,分别持有恒汇兴62%、38%的股权。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查询,恒汇兴、荧兴源均于2014年先后完成私募基金登记,但两家机构均已被标注为“异常机构”。异常原因是未按要求按时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根据天眼查数据,王坤名下有多家公司,在34家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在45家公司担任股东,其中包括数家P2P网贷平台、商业保理公司、财富管理公司等。
根据披露的公开资料,王坤于2002年至2007年在中国联通海伦分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财务经理;2008年-2009年,在赛富亚洲基金担任投资银行部投资经理;2009年-2012年在中投证券市场部担任市场部经理;2012年-2013年,在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担任市场部投融资经理;2013年-2018年,担任深圳市恒汇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荧兴源还曾公开宣扬自己是一家拥有央企背景的金融企业,得到了央企注资,“2017年2月,央企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深圳中深华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深华融)注资9000万元,对荧兴源集团实行战略控股”。
当时,荧兴源为了安抚投资人,向投资人发出了《客户告知书》,声称公司目前有9个项目和多项资产,包括:大梅沙奥特莱斯64套商铺,估值2.4亿元;龙悦庭预期销售回款3亿元;盘锦大农业项目价值9000万元的物业抵押;佛山应收账款1.1亿元;深圳蛇口物业估值4700万元;长春伟峰自有物业估值2000余万元;保定茂业自有物业估值1500余万元;上市公司债权1000余万元;其他应收债权6000余万元。
当然,所谓资产只是一面之词,很多资产和估值真实性存疑,后续也证明,大多数名不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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