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发布关于“中涌旻盛财务顾问(海南)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
通告称,2024年8月6日,已依法对中涌旻盛财务顾问(海南)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中宏涌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2018年注册成立以来,通过公开宣传等方式,以高息为诱饵吸引不特定对象投资该公司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并承诺定期返本付息,其行为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请尚未报案登记的投资人于2025年2月28日前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
以下是公告全文:
2024年11月,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发布《关于提醒中宏涌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投资参与人及时报案的公告》。
公告称,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依法对中宏涌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宏涌晟”)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立案侦查,对马某某、舒某某、胡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告中,“马某某”即为中宏涌晟控股集团法人马金龙。
公开资料介绍,中宏涌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创办于2014年,是一家集港口与航道工程、码头、能源、环保科技、地产、资本六大产业集团为一体的大型投资控股集团公司,是全国优秀施工企业,浙江省港口与航道工程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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