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门峡市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深圳市中盛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陕州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资金登记清退公告》。
此前,“中盛汇通案”已有多个省市发布清退公告,清退比例在19%上下。比如,河南渑池为未兑付本金的18.79%;漯河为18.7897%;湖北恩施为19.1%。
此公告称,为依法妥善处置深圳市中盛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陕州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保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就深圳市中盛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陕州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资金登记清退有关事项公告。
登记时间:2025年9月1日-9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30-5:30。
登记对象:司法审计确认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未在名单者需在9月30日前联系登记,逾期视为放弃。
清退原则:按司法审计结果以息抵债、按比例清退,以账面集资额扣除已得本息计算受损金额,对审计结果有异议需在登记期内提出。
清退方式:登记结束后通过银行转账发放;逾期未登记者款项将公证提存。
以下是公告全文:
根据当前非法集资案件清退追缴的实务操作,涉案资金的归集主要来源于两个渠道:一是对总公司全部涉案资产的司法追缴,二是对各分支机构涉案人员违法所得的追缴。
在资金分配机制上,总公司层级追缴的资产将纳入全国统一清退资金池,按照全体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债权比例进行兑付;而各分支机构追缴的涉案员工非法所得,则原则上划归该分支机构所在地的集资参与人,按区域债权比例进行专项分配。
这种分级处置模式既保证了资金分配的公平性,也兼顾了不同地区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所以,不同地区清退金额比例会略有区别,对本地业务员追缴多的区域,比例会略高。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中盛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总部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是一家以投资咨询、债权债务重组策划为主营业务的股份制企业。
2020年11月,中盛汇通因涉集资诈骗罪被许昌警方立案侦查。该公司先后在12个省份设立32家分支机构,宣传可以将不良债权进行化解,采用互联网渠道、线下彩页等形式,通过签署债权置换合同,要求债权人缴纳服务费、业务款,承诺按月固定收益,向社会吸收公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