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发布《“紫金财富”案件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公告》。
公告称,被告人南京长三角新能源有限公司、戴素珍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以下简称“紫金财富”案件)刑事涉财产执行部分,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有序推进资产处置、资金归集等工作。为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依据资产处置进度和损失登记核实情况,现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具体事项公告。
公告显示,“紫金财富”案件造成集资参与人总损失为1217251494元(已扣除“紫金财富”案件同案人员的损失数额)。(造成损失约12.17亿)
目前执行到位的资金金额为114145753.52元(约1.14亿),款项来源为执行阶段处置随案移送的涉案资产变价款、同案人员个人退赔的现金、财产变价款、尚未处置的涉案财产租金等。
清退比例按照“本次执行到位金额/集资参与人总损失”计算,约为9.38%。
以下是公告截图:
2019年11月,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发布“紫金财富”涉嫌非法集资案情况通报显示,对江苏紫金财富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立案侦办以来,先后对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内的48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19年10月15日,栖霞区人民检察院将其中13名犯罪嫌疑人向栖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尤兆丰、戴素珍创办"江苏紫金金融"和线上平台"森仙堡",以年化收益 8%-16% 向社会面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数十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