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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在演讲结束后,你有没有在PPT结尾用过“感谢聆听”来表达对各位听众的感谢?
细心的朋友不难发现,很多大赛、讲座或是会议的结束环节,无论是选手还是演讲人,都会习惯性地说“感谢聆听”。
许多人以为这是一种礼貌用语,但中国传媒大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副教授许蕾指出这种用法很不妥当。

01
“感谢聆听”有何不妥?
“聆听”,语出汉杨雄《法言·五百》:“聆听前世,清视在下,鉴莫近于斯矣”,指集中精力、认真地听。
许蕾表示,通俗地说,晚辈对长辈,下级对上级才叫聆听。此外,“聆听”是一个谦词,只适用于第一人称语境。
可见,在工作汇报、比赛演讲等场合,使用“感谢聆听”作为结束语是不妥的。
违背了交际原则
“聆听”在《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的解释是“听”,许蕾指出,但是这个“听”在日常使用中是带有尊敬、恭敬的色彩,多用于下级对上级或晚辈对长辈的话语的认真听取。

演讲者说“感谢聆听”,给人的感觉是把自我定位为尊者、长者或权力方,把自己的话当成是对别人的教诲、指令等。从交际原则来看,这显然不妥。
这意味着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如果你是参加论文答辩,说给导师听,就不能感谢老师的“聆听”;如果你向领导汇报工作,也不能感谢领导的“聆听”。
违背了第二人称原则
许蕾表示,“聆听”在只涉及己方和对方的语境里,不宜用来指对方听自己讲话,只能用来指自己听对方讲话。换句话说,这种语境里的“聆听”只适于第一人称,不适于第二人称,而这符合自用类谦词的人称分布规律。

错误用法示例。图源网络
例如,可以说“我聆听了您的教诲”,但不能说“您聆听了我的汇报”。“感谢聆听”虽然整体上是以第一人称表达的,但其中的“聆听”实际却用在了(隐含的)第二人称上,违背了不能用于第二人称的原则。
许蕾同时强调,因为“聆听”也可以用来表示对某种声音或音乐的欣赏,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使用“聆听大自然的声音”这一表述。
02
如何正确表达感谢之意
既然“感谢聆听”的说法不合适,那么在这类语境下该怎么表达?
许蕾表示,我们可以使用“请批评指正”或者更为口语化的“谢谢”作为结束语,除了这一类用法外,我们还可以使用“垂听”。
“垂听”也是一个敬词,通常也表示对长辈或上级的尊敬,是请求或希望对方听取自己的意见或话语的意思。所以,在演讲、汇报等场合,“感谢垂听”就表示希望观众听取自己的想法或意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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