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五五”规划的相关表述中,“十五五”要加引号吗?
“十五五”应加引号。
“十五五”规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简称,属于特定时期的专有名词。
简称在官方文件、新闻报道中广泛使用。加引号可以突出这些简称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提醒读者这不是普通的数字组合,而是具有特定政策含义的专有名词。
回顾之前的规划,在官方文件和权威媒体的书面表述中,为规划名称加引号是一个长期坚持的传统:
“十一五”规划
“十二五”规划
“十三五”规划
“十四五”规划
“十五五”规划
需要注意的是,“十一五”开始改计划为规划,“十一五”之前都是用的计划:
“一五”计划
“二五”计划
“三五”计划
“四五”计划
“五五”计划
“六五”计划
“七五”计划
“八五”计划
“九五”计划
“十五”计划
“十五五”规划《建议》还是“十五五”规划建议?
应该写作“十五五”规划建议。
关于“十五五”规划建议的规范表述,关键在于准确使用书名号以区分特定文件与普通事务。完整文件名应全程使用书名号,即《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其官方标准简称为《建议》,此书名号特指文件本身。而当“建议”作为普通名词与“十五五”规划构成一个描述性短语时,则整体不加书名号,规范写法——“十五五”规划建议。这样的写法符合官方文件和权威媒体惯例,比如《人民日报》中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是不加书名号的。
这里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是一个描述性短语,意思是“针对第十五个五年规划提出的建议”,它指代的是“建议”本身或其内容,而不是《建议》这个文件标题。将其中的“建议”单独加书名号,写作“十五五”规划《建议》是不规范的,因为它错误地将一个短语的一部分割裂出来当成了标题。
作者:方寸智能 彭隆涛
主编:刘娟
编辑:马玉珂
排版:杨锦秋
校对:李媛 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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