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员:
为确保2018年度同业存单、大额存单业务顺利开展,现发布《2018年度同业存单发行工作提示》、《2018年度大额存单发行工作提示》,请按要求做好发行计划备案等工作。备案所需的各项材料中涉及财务数据的,如无经审计的最新年度或季度报表数据,可使用未经审计的最新年度或季度报表数据。
附件:1. 2018年度同业存单发行工作提示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
2017年11月30日
2018年度同业存单发行工作提示
为确保2018年度同业存单发行业务顺利开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银行间市场同业存单发行交易规程》,现将正式发行前的准备工作与日常发行的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发行前准备工作
(一)向人民银行备案
发行人应于每年首次发行同业存单前向人民银行备案:24家全国性主要银行向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地方法人机构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备案需提交“关于报备2018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的报告”,并以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材料:
1.同业存单年度发行计划
详见附1,需加盖发行人机构公章。以后需在每年首次发行前提交。
2.同业存单内部管理办法
发行人应于首次发行同业存单前提交(之前已经发行过同业存单的无需提交)。
(二)向同业拆借中心申请备案额度登记
发行人备案后,在发行同业存单前,需向同业拆借中心申请登记当年发行备案额度,并提交以下材料:
1.经人民银行备案的年度发行计划
详见附1,需加盖发行人机构公章。该模板仅供参考,以经人民银行总行或其分支机构备案的发行计划为准。以后需在每年首次发行前提交。(发行人在寄出资料前,请预留加盖公章的年度发行计划的PDF文件,以备货币网披露使用)
2.发行人基本情况表
详见附2,需加盖发行人机构公章。
3.发行人指定至发行现场的工作人员登记报备表(如需)
详见附3,需加盖发行人机构公章。发行人若选择至发行室查看某期同业存单发行情况的,需在每年首次发行前提交。
4、发行人基本数据信息表
详见附4,需加盖发行人机构公章。
以上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30栋市场二部施家红收 邮编:201203 联系电话:021-20693752。
(三)在货币网披露年度发行计划
发行人应于每年首期同业存单发行前3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披露该年度的发行计划。同业拆借中心收到发行人相关资料后,会通知发行人上传年度发行计划至信息披露指定邮箱xinxi@chinamoney.com.cn。(中国货币网信息披露联系人 张茜:021-38585521)
(四)向同业拆借中心申请联网
发行人未与同业拆借中心系统联网的,需进行联网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事宜联系4009787878-2-2),同业拆借中心将为符合条件的机构免费提供一张VPDN拨号上网卡。为发行同业存单而申请联网的机构,同业拆借中心将仅为其开通同业存单业务资格权限,可参与同业存单一级市场发行与认购。
二、日常发行时注意事项
发行人在进行同业存单发行条款设置、缴款确认等操作时,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浮息同业存单的付息频率与基准利率的重置频率保持一致。
2.实行T+1缴款,缴款日应设置为发行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当采用报价发行时,发行人应设置单笔最高认购量的申购约束,且单笔最高认购量不超过发行量的20%。
4.发行人在设置发行条款时,务必确保资金账户信息准确。
5.发行人应提醒投资人,投标或申购时应填写投资人托管账号,并确保托管账号的准确性。
6.发行人应于缴款日的规定时间内,将投资人缴款情况填写在缴款确认回执中,准确填写发行人账号(以“S”打头的账号),核对投资人托管账户信息,提交同业拆借中心。
7.投资人未按照缴款通知书载明的应缴款金额全额付款的,发行人对该投资人的中标或认购份额不予确认。
若以上注意事项发生变更,同业拆借中心将另行通知。
附1
(发行人名称)2018年度
同业存单发行计划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本行拟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同业存单,具体发行计划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基本信息、历史沿革、股本结构、经营状况及业务发展情况、财务状况、风险管理、公司治理等。
基本情况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数据信息:
项目 |
××年(×月) |
××年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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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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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总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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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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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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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利润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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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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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净息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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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资产利润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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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成本收入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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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流动性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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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资本充足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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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拨备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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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不良贷款率 |
以上数据信息请提供最近三年数据。上市银行如无2017年经审计的年度数据,可以提供最近一次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半年度或季度数据。非上市银行如无2017年经审计的年度数据,可以提供未经审计的最新年度、半年度或季度数据。
二、发行人评级信息
发行人主体评级机构、主体评级等级。
三、发行总结和发行计划
本年度本行同业存单发行额度为XX亿元。
1. 上年度同业存单发行情况。(发行成功期数、实际发行量、年末余额、期限结构等)
2. 今年详细计划安排。(若有)
3. 如遇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保留对本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
四、发行安排
1.发行方式
同业存单的发行方式分为公开发行和定向发行。其中,公开发行包括招标发行和报价发行。招标发行可采用价格招标与数量招标的形式。
2.发行系统
本年度同业存单发行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货币及债务工具发行系统进行。各投资人在发行系统规定的各自用户终端投标或认购。
3.登记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同业拆借中心发送给其的经本发行人确认的缴款信息,为投资人办理同业存单的登记托管手续。
五、发行要素公告
各期同业存单的发行要素公告由同业拆借中心发行系统传输至中国货币网进行披露,并由同业拆借中心传输至上海清算所,同时在后者网站披露。披露内容应包括各期同业存单的具体发行要素和发行约束条件。
六、应急措施
如在发行过程中,发生由于技术性或其他不可抗力产生的发行系统故障,投资人可向同业拆借中心申请进行应急投标或申购等应急服务。投资人可从中国货币网下载应急申购申请书等应急表单,填写完成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后,传真至同业拆借中心。
七、缴款信息
投资人应根据本发行人在发行系统发出的缴款通知书载明的金额与日期将款项支付至以下账户:
收款账户名称:
收款人账号:
汇入行名称:
支付系统清算行行号:
八、信息披露
本年度同业存单的发行计划及各期同业存单的发行要素公告、发行情况公告等信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进行披露。
九、发行规则
本年度同业存单发行遵照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银行间同业存单发行交易规则执行。
发行人名称
(法人公章)
年 月 日
原文: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http://www.chinamoney.com.cn/fe/Info/4234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