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问:什么是农村商业银行股东?
答:农村商业银行股东是指依法持有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须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向农村商业银行投资入股的条件。
第二问:农村商业银行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答: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3.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对该行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5.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和优先认购股份;6.查阅农村商业银行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7.该行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该行剩余财产的分配;8.对股东大会作出的该行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可要求该行收购其股份;9.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和农村商业银行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问:农村商业银行股东的义务有哪些?
答:1.遵守法律、法规和农村商业银行章程。2.依法对农村商业银行履行诚信义务,确保提交的股东资格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主要股东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披露关联方情况,并承诺当关联关系发生变化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应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制定合理的资本规划,使农村商业银行资本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当农村商业银行资本不能满足监管要求时,应当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制定资本补充计划使资本充足率在限期内达到监管要求,并通过增加核心资本等方式补充资本,主要股东不得阻碍其他股东对农村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或合格的新股东进入。3.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4.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5.以其所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为限对农村商业银行债务承担责任。6.维护农村商业银行的利益和信誉,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合法开展各项业务。7.服从和履行股东大会决议。8.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农村商业银行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农村商业银行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农村商业银行债权人的利益。农村商业银行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农村商业银行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农村商业银行股东滥用该行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该行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该行债务依法承担连带责任。9.农村商业银行法人股东应及时、真实、完整地向该行董事会报告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及其参股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10.农村商业银行法人股东中,如发生法定代表人、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重大事项变更,以及公司解散、被撤销或与其他公司合并、被其他公司兼并时,应在30日内书面通知农村商业银行;自然人股东死亡而发生股份继承的,继承人应在继承事实发生之日起60日内,持有效证明文件到农村商业银行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并换领股权证书。11.农村商业银行股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农村商业银行章程行使出资人权利,不得谋取不当利益,不得干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根据本章程享有的决策权和管理权,不得越过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直接干预该行经营管理,不得损害该行利益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12.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农村商业银行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问:设立农村商业银行应有符合条件的发起人,发起人包括哪些?
答:设立农村商业银行应有符合条件的发起人,发起人包括:自然人、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境外银行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
第五问: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3.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4.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六问: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6.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7.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8.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9.权益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持股公司除外;10.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11.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七问: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1.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2.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3.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4.社会声誉良好,最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5.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6.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八问:农村商业银行持股比例有哪些要求?
答:1.单个自然人及其近亲属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2%。职工自然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20%。2.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10%。并购重组高风险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一般不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20%,因特殊原因持股比例超过20%的,待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进入良性状态后,其持股比例应有计划地逐步减持至20%。3.单个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10%。
第九问:什么是农村商业银行主要股东?
答:农村商业银行主要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农村商业银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不足5%但对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重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向农村商业银行派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影响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和经营管理决策以及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问: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身份证明;2.个人征信报告;3.入股资金来源承诺;4.在必要时补充资本承诺。
第十一问: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企业基本情况简介;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3.企业法人身份证;4.企业公司章程;
5.股份申购登记表;6.企业股东会决议或企业权利机构的批复;7.发起人声明和承诺;8.企业信用报告;9.企业信用情况证明;10.企业纳税情况证明;11.企业入股资金来源情况说明;12.企业法人发起人近两年审计报告;13.在必要时补充资本承诺。
第十二问:股东的股权在多少时间内不得进行转让?
答:1.农村商业银行自然人股东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期期间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2.农村商业银行法人股东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
经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批准采取风险处置措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责令转让、涉及司法强制执行或者在同一投资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股权等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三问:农村商业银行股东的职责是什么?
答:农村商业银行股东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银监会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农村商业银行股东应当使用自有资金入股农村商业银行,且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问:农村商业银行主要股东的职责有哪些?
答:1.农村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行使出资人权利,履行出资人义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干预或利用其影响力干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享有的决策权和管理权,不得越过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直接干预或利用影响力干预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进行利益输送,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存款人、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农村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应当根据监管规定书面承诺在必要时向农村商业银行补充资本,并通过农村商业银行每年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资本补充能力。3.农村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应当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防止风险在股东、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其他关联机构之间传染和转移。4.农村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应当对其与农村商业银行和其他关联机构之间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交叉任职进行有效管理,防范利益冲突。
第十五问:农村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农村商业银行报告哪些信息?
答:1.自身经营状况、财务信息、股权结构;2.入股农村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及其变动情况;4.所持农村商业银行股权被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或者被强制执行;5.所持农村商业银行股权被质押或者解押;6.名称变更;7.合并、分立;8.被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托管、接管或撤销等监管措施,或者进入解散、破产、清算程序;9.其他可能影响股东资质条件变化或导致所持农村商业银行股权发生变化的情况。
第十六问: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农村商业银行的数量是多少?
答: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农村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农村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第十七问:农村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存在哪些情形?
答:1.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2.存在严重逃废银行债务行为;3.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4.对农村商业银行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5.拒绝或阻碍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法实施监管;6.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7.其他可能对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第十八问:什么是股东大会?
答:股东大会是农村商业银行的权利机构,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
第十九问: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什么职权?
答:1.审议批准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规划,决定该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非职工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和监事会报告;4.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对该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6.对该行发行股份作出决议;7.对该行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变更组织形式作出决议;8.修改该行章程;9.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10.审议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行3%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提案;11.审议批准该行除日常经营外重大的对外投资、资产收购或处置、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他人管理该行资金或其他资产等重大事项;12.听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该行的监管意见及该行执行整改情况的报告;13.听取监事会对董事的评价报告;14.听取监事会对监事的评价报告;15.审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问:股东大会何时召开?
答: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召开。因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应当及时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说明延期召开的理由并公告。
第二十一问:什么情况下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商业银行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规定人数的2/3时;2.该行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并持有该行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前述持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农村商业银行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行1/2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当该行只有2名独立董事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经2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第二十二问:股东大会如何召集?
答:股东大会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监事会不召集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该行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
第二十三问: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间是多久?
答:农村商业银行召开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20日(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前通知所有在册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15日(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前通知所有在册股东。
第二十四问: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哪些内容?
答:1.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3.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该行的股东;4.如任何董事、监事、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将讨论的事项有重要利害关系,应当披露其利害关系的性质和程度;5.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6.表决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7.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第二十五问: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
答: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会议召开5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农村商业银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该行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以上时,该行可以召开股东大会;如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达到该行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以上,该行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3日前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再次通知的拟议事项应与前次股东大会通知的拟议事项一致。经公告通知,该行可以召开股东大会。
第二十六问:自然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需携带哪些证件?
答: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权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权凭证。
第二十七问: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需携带哪些证件?
答: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权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权凭证。
第二十八问:什么是股东黑名单?
答:股东黑名单是指存在下列情形,被监督管理机构纳入黑名单的对象,期间不得在任何农村商业银行入股。1.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2.存在严重逃废银行债务行为;3.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4.对农村商业银行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5.拒绝或阻碍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法实施监管;6.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
第二十九问:农村商业银行发行的股权证书,采用一户一证制,需载明哪些事项?
答:1.农村商业银行名称;2.农村商业银行登记成立日期;3.股权证书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4.持有股权证书的股东姓名或名称、有效证件号码;5.股权证书的编号。
股权证须经董事长签名并加盖农村商业银行公章后有效,农村商业银行公章或董事长签名可以采用印刷形式。
第三十问:股东持有的农村商业银行股权证书被盗、遗失、灭失或者毁损怎么办?
答:股东持有的农村商业银行股权证书被盗、遗失、灭失或者毁损,自然人股东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向该行申请补发;法人股东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持法人有效证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授权书向该行申请补发,该行股权管理部门核实情况后补发股权证书。
第三十一问:农村商业银行依据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需载明哪些事项?
答:1.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的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2.股东所持股份数;3.股东所持股权证书的编号;4.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5.股权转让、质押情况。
第三十二问:农村商业银行是否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答:农村商业银行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该行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十三问:农村商业银行可以采取哪些方式增加资本?
答:1.向社会定向募集新股;2.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3.以公积金转增股本;4.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允许的其他方式。
农村商业银行发行新股时,股东有权依其原持有的股份比例优先认购新股,新增股东时应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户、涉农企业、国有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其他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入股。
第三十四问:农村商业银行发行新股,应由董事会提议,并由股东大会按章程规定对哪些事项作出决议?
答:1.新股发行对象、新股种类及数额;2.新股发行价格;3.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4.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第三十五问:农村商业银行有哪些情形,经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并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回购本行股份?
答:1.减少本行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行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本行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本行回购其股份;4.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问:农村商业银行回购股份,可以按哪些方式进行?
答:1.通过要约方式回购;2.通过协议方式回购;3.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问:什么是关联关系?
答: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第三十八问:农村商业银行的关联自然人包括哪些?
答:1.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人(内部人包括农村商业银行的董事、总行和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农村商业银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2.农村商业银行的主要自然人股东(主要自然人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农村商业银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应当与该自然人股东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合并计算)。3.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4.农村商业银行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5.对农村商业银行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
第三十九问:农村商业银行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哪些?
答:1.农村商业银行的主要非自然人股东(主要非自然人股东是指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农村商业银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非自然人股东)。2.与农村商业银行同受某一企业直接、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其他可直接、间接、共同控制农村商业银行或可对农村商业银行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四十问:什么是农村商业银行关联交易?
答:农村商业银行关联交易是指农村商业银行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下列事项:1.授信(授信是指农村商业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借、担保等表内外业务)。2.资产转移(资产转移是指农村商业银行的自用动产与不动产的买卖、信贷资产的买卖以及抵债资产的接收和处置等)。3.提供服务(提供服务是指向农村商业银行提供信用评估、资产评估、审计、法律等服务)。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关联交易。
第四十一问:关联交易分为哪两类?
答:农村商业银行关联交易分为一般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
第四十二问:什么是一般关联交易?
答:一般关联交易是指农村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农村商业银行资本净额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农村商业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农村商业银行资本净额5%以下的交易。
第四十三问:什么是重大关联交易?
答: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农村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农村商业银行资本净额1%以上,或农村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农村商业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农村商业银行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
第四十四问:农村商业银行是否可以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是否可以提供担保?
答:农村商业银行不得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农村商业银行不得为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但关联方以银行存单、国债提供足额反担保的除外。
第四十五问:农村商业银行对关联方的授信有哪些规定?
答:农村商业银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0%。农村商业银行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5%。农村商业银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50%。
农村商业银行的一笔关联交易被否决后,在六个月内不得就同一内容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
第四十六问:按照《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规定披露信息的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哪些事项?
答:1.关联方与农村商业银行关系的性质;2.关联自然人身份的基本情况;3.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经济性质或类型、主营业务、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4.关联方所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5.与农村商业银行关联方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6.关联交易的类型;7.关联交易的金额及相应比例;8.关联交易未结算项目的金额及相应比例;9.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1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重大关联交易应当逐笔披露,一般关联交易可以合并披露。
第四十七问:按照《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规定披露信息的农村商业银行,在会计报表附注哪些情形可以不予披露?
答:未与农村商业银行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自然人以及未与农村商业银行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农村商业银行可以不予披露。
第四十八问:股东迫使农村商业银行从事哪些行为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区别不同情况限制该股东的权利;对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可以责令其转让股权?
答:1.关联交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的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未按规定进行关联交易,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的;2.未按《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审批关联交易的;3.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的;4.违反为关联方融资行为提供担保的;5.接受本行的股权作为质押提供授信的;6.聘用关联方控制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审计的;7.对关联方授信余额超过规定比例的;8.未按照《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披露信息的。
第四十九问:农村商业银行披露的会计报表应包括哪些?
答:农村商业银行披露的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他有关附表。
第五十问:农村商业银行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哪些内容?
答:农村商业银行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资本充足状况,包括风险资产总额、资本净额的数量和结构、核心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
第五十一问:农村商业银行应披露哪些风险和风险管理情况?
答:1.信用风险状况。农村商业银行应披露信用风险管理、信用风险暴露、信贷质量和收益的情况,包括产生信用风险的业务活动、信用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信用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信用风险分布情况、信用风险集中程度、逾期贷款的账龄分析、贷款重组、资产收益率等情况。
2.流动性风险状况。农村商业银行应披露能反映其流动性状况的有关指标,分析影响流动性的因素,说明本行流动性管理策略。
3.市场风险状况。商业银行应披露其市场风险状况的定量和定性信息,包括所承担市场风险的类别、总体市场风险水平及不同类别市场风险的风险头寸和风险水平;有关市场价格的敏感性分析;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市场风险资本状况等。
4.操作风险状况。农村商业银行应披露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造成的风险,并对本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作出说明。
5.其他风险状况。其他可能对本行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第五十二问:农村商业银行应从哪些方面对各类风险进行说明?
答:1.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2.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3.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4.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第五十三问:农村商业银行应披露哪些公司治理信息?
答:1.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情况。2.董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3.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4.高级管理层成员构成及其基本情况。5.银行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6.农村商业银行应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单独披露。
第五十四问:农村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半年报或年报在官方网站等渠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农村商业银行股权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哪些?
答:1.报告期末股票、股东总数及报告期间股票变动情况;2.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3.报告期末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4.报告期内与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关联交易情况;5.主要股东出质银行股权情况;6.股东提名董事、监事情况;
7.银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五十五问:农村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如何管理?
答:农村商业银行应将信息披露的内容以中文编制成年度报告,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的四个月内披露。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披露的,应至少提前十五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延迟。农村商业银行应将年度报告在公布之日五日以前报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商业银行应将年度报告置放在农村商业银行的主要营业场所,并按银监会相关规定及时登载于互联网网络,确保公众能方便地查阅。
第五十六问:什么是控股股东?
答:控股股东,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五十七问:什么是实际控制人?
答:实际控制人,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第五十八问:什么是关联方?
答:关联方,是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规定,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但国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第五十九问:什么是一致行动?
答: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达成一致行动的相关投资者,为一致行动人。
第六十问:什么是最终受益人?
答:最终受益人,是指实际享有商业银行股权收益的人。
第六十一问:股东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六十二问:董事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三问:监事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问:高级管理层的职责是什么?
答:高级管理层根据商业银行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确保银行经营与董事会所制定批准的发展战略、风险偏好及其它各项政策相一致。高级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同时接受监事会监督。高级管理层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预。行长依照法律、法规、商业银行章程及董事会授权,行使有关职权。
第六十五问:什么是股权质押?
答: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第六十六问:什么是股权解除质押?
答:股权解除质押是指因股权质押所担保的债务清偿,股权质押状态解除。
第六十七问:股东股权质押如何备案?
答:股东以农村商业银行股权出质为自己或他人担保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事前告知该行董事会。董事会办公室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部门,负责承担银行股权质押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等日常工作。
拥有本行董、监事席位的股东,或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本行2%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出质本行股份,事前须向本行董事会申请备案,说明出质的原因、股权数额、质押期限、质押权人等基本情况。凡董事会认定对本行股权稳定、公司治理、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等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应不予备案。在董事会审议相关备案事项时,由拟出质股东委派的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十八问:股东股权质押完成登记后需要做什么?
答:股东完成股权质押登记后,应配合农村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需要,及时向该行提供涉及质押股权的相关信息。
第六十九问:股东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
答:股东在本行借款余额超过其持有经审计的本行上一年度股权净值的,不得将本行股权进行质押。
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应当对其在股东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
第七十问:股权质押出现哪种情形,农村商业银行应通过季报、年报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答:1.银行被质押股权达到或超过全部股权的20%;2.主要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3.银行被质押股权涉及冻结、刊法拍卖、依法限制表决权或者受到其他权利限制。
农村商业银行应在以上任一情形发生后十日内通过法人监管信息报送渠道,将相关情况报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根据以上情形对银行造成的风险影响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第七十一问:农村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哪些银行股权作为质物?
答:1.本行的股权;2.银行章程、有关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禁止出质,或其他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银行股权;3.权属关系不明、存在纠纷等影响到出质股权价值和处分权利的,或价值难以评估的银行股权;4.被依法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银行股权;5.证券交易所停牌、除牌或特别处理的上市银行股权;6.按要求出质前应向股权所在银行董事会备案而未备案或备案未通过的银行股权;7.涉及重复质押或银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审慎行为的银行股权。
第七十二问:农村商业银行税后利润分配顺序是什么?
答:1.弥补本行以前年度的亏损;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3.提取一般准备;4.提取任意公积金,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决定;5.支付股东红利。
第七十三问:入股农村商业银行的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入股自愿、风险自担、利益共享”的原则。
第七十四问:什么是股金分红?
答:分红是农村商业银行在赢利中每年按股金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
第七十五问:农村商业银行的股利分配政策是什么?
答:农村商业银行将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分配股利。股利分配采取现金分配和转增股份二者之一或两者兼有的分配形式。农村商业银行对是否派发股利和派发的数额、方式、时间由董事会根据盈利状况提出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监管机构同意后执行。派发股利时,以公告或书面形式通知股东。
第七十六问:股东分红要缴纳个税吗?按多少税率缴纳?
答:股东分红需要缴纳个税,应该按红利的20%税率缴纳。
第七十七问: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可以退股?
答:股东所持股份不得退股,经农村商业银行同意,可以依法转让、继承和赠予。
第七十八问:什么是股份转让?
答:股份转让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持有人自愿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金的行为。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
第七十九问:股份转让的受让方有哪些条件?
答:股份转让以后的持有人(受让人),股东资格及持股比例必须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向农村商业银行入股的规定,其持股总额、持股比例、持股方式等必须符合该行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时应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户、涉农企业、国有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其他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入股,提高本土化资本占比。
第八十问:什么是股权继承?
答: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第八十一问: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下设立哪些专业委员会?
答: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合规管理委员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和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
第八十二问: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负责制定三农金融服务发展战略和规划,审议年度三农金融发展目标和服务资源配置方案,评价与督促经营层认真贯彻落实。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应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邀请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客户代表参加,就三农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措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十三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农村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的管理,审查和批准关联交易,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其中特别重大关联交易需由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特别重大关联交易应同时报告监事会。
第八十四问: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高级管理层在信贷、市场、操作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对农村商业银行风险状况进行定期评估,对内部稽核部门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效果进行评价,提出完善银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
第八十五问:薪酬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薪酬委员会负责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薪酬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方案实施,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十六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提名委员会负责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任免的程序和标准,初步审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条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八十七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审计委员会负责检查农村商业银行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风险及合规状况。负责农村商业银行年度审计工作,并就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出判断性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八十八问:合规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合规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农村商业银行日常合规管理工作,通过与合规负责人单独面谈或其他有效途径,了解合规政策的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向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合规政策的有效实施,并承担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合规管理工作。
第八十九问:战略规划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战略规划委员会负责研究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分析金融业发展趋势,并结合本行实际提出发展战略,确定本行发展方向;制定本行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竞争策略,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实时修订;规划产业、资源有效利用,确定并督促完成远期目标任务;审议本行的年度经营计划、资产负债管理目标和政策,完善业务组织架构与经营管理模式;对本行发展经营绩效进行评议,重新审视其发展计划与经营政策;研究本行章程中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方案;研究本行政策风险及对策;研究落实人民银行、银监部门的其他业务监管指标;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十问: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拟定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和目标,从总体规划上指导高级管理层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企业文化建设,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战略中;负责督促高级管理层有效执行和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工作,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关于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报告,审议并通过相关专题报告,向董事会提交相关专题报告,并将相关工作作为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负责监督、评价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相关履职情况;根据本行总体战略,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九十一问: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审议一定时期全行信息科技管理架构方案及信息科技管理结构的调整方案;审议信息科技管理业务发展情况报告和风险管理状况报告;审议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全行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审议各项信息科技管理制度、办法和信息科技管理开发方案及操作规则;审议一定时期的信息科技管理市场战略技术定位、重点科技业务策略及服务方案;掌握主要的信息科技风险,确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险能够被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审议信息科技风险等级、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独立有效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审计,对审计报告进行确认并落实整改;审议年度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报告并向董事会及银监部门报送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年度报告;确保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所需资金。确保所有员工充分理解和遵守经其批准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并安排相关培训。及时向董事会及银监部门报告本机构发生的重大信息科技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相关预案快速响应。按照董事会工作安排,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董事会进行整改;配合银监部门做好信息科技风险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监管意见进行整改。
第九十二问:农村商业银行监事会下设立哪些委员会?
答:监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监督委员会。
第九十三问:监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监事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
第九十四问:监事会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监督委员会负责实施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提出意见,提交监事会审议。
第九十五问:农村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下设立哪些委员会?
答:高级管理层下设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会、资产处置委员会、科技与创新委员会、责任认定委员会、财务管理委员会、内控管理委员会、采购招标委员会等。
第九十六问:什么是独立董事?
答: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农村商业银行股东且不在农村商业银行中内部任职,并与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农村商业银行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第九十七问: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
答:独立董事对农村商业银行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忠实履行职务,保证农村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经营方向,维护农村商业银行利益,尤其要关注农村商业银行存款人、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农村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农村商业银行及其农村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九十八问:哪些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答: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7.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人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独立董事,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不得在同质同类银行兼职。
第九十九问:独立董事在董事会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答:1.独立性。一是法律地位的独立。独立董事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不是由大股东推荐或委派,也不是公司雇佣的经营管理人员,他作为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代表,独立享有对董事会决议的表决权和监督权;二是意愿表示独立。独立董事因其不拥有公司股份,不代表任何个别大股东的利益,不受公司经理层的约束和干涉,同时也和公司没有任何关联业务和物质利益关系。因此,决定了他能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对董事会的决策作出独立的意愿表示。2.客观性。独立董事作为拥有与股份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经济、财务、工程、法律等专业知识、勤勉敬业的执业道德、一定的经营管理经验和资历,以其专家型的知识层面影响和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3.公正性。与其他董事相比而言,独立董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排除公司所有人和经理人的“权”、“益”干扰,代表全体股东的呼声,公正履行董事职责。
第一百问:独立董事是否可以连任?
答: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农村商业银行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海口·10月15-16日·商业银行股权管理及关联交易与董事会实操要点高级研修班(第13期)
10月22-23日·青岛·商业银行监事会政策、监事会实操要点解析及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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