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发〔2012〕34号
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
第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市场变化、自身发展战略和风险偏好等因素,审批确定审慎、可行的年度经营计划。
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应当充分论证年度经营计划的科学性。
第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市场变化、自身发展战略和风险偏好等因素,审批确定审慎、可行的年度经营计划。
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应当充分论证年度经营计划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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