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发〔2014〕49号
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
第四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将压力测试纳入内部审计的范围,内审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定期审查和评估压力测试体系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内部审计应涵盖对验证评估工作的审计。
(二)评估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是否充分。
(三)评估压力测试结果内部应用是否充分。
(四)评估相关部门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改进措施并有效实施。
(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审计结果。
第四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将压力测试纳入内部审计的范围,内审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定期审查和评估压力测试体系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内部审计应涵盖对验证评估工作的审计。
(二)评估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是否充分。
(三)评估压力测试结果内部应用是否充分。
(四)评估相关部门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改进措施并有效实施。
(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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