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
银监发〔2012〕44号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应当建立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监督记录制度,完善履职监督档案。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应当建立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监督记录制度,完善履职监督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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