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办发〔2014〕280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
关于加强村镇银行公司治理的指导意见
三、明晰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
监事会应加强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财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的监督检查。未设立监事会的村镇银行,监事应重点开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
监事会(监事)有权委托审计委员会或审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与评估工作,也可以独立聘请外部机构协助开展财务审计或重大问题审计,对村镇银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经营管理状况进行评估。董事会任免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时,应事先征得监事会(监事)的同意。
监事会(监事)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财务活动、内控体系、风险管理等方面发现重大问题时,应当及时向股东大会(股东会)和属地监管机构报告,并将其纳入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履职考评。
高级管理层应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组织开展村镇银行经营管理活动,建立完善的内部组织架构,制定符合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的制度和流程,创新支农服务产品和方式、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健全员工绩效考核体系、真实反映经营成果。
三、明晰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
监事会应加强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财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的监督检查。未设立监事会的村镇银行,监事应重点开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
监事会(监事)有权委托审计委员会或审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与评估工作,也可以独立聘请外部机构协助开展财务审计或重大问题审计,对村镇银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经营管理状况进行评估。董事会任免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时,应事先征得监事会(监事)的同意。
监事会(监事)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财务活动、内控体系、风险管理等方面发现重大问题时,应当及时向股东大会(股东会)和属地监管机构报告,并将其纳入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履职考评。
高级管理层应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组织开展村镇银行经营管理活动,建立完善的内部组织架构,制定符合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的制度和流程,创新支农服务产品和方式、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健全员工绩效考核体系、真实反映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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