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农商银行践行五项举措做实监事会职能发挥
今年以来,兰陵农商银行持续抓管理、强基础、促提升,践行五项工作举措,进一步做实监事会职能发挥,监事会履职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促进了全行法人治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优化组织架构,夯实履职基础。一是优化监事会组成。借监事会换届时机,进一步优化监事会人员构成,新一届监事会由7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3人、外部监事3人、股权监事1人。外部监事3人全部具备大学本科学历,2人从事律师职业,1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职业。监事会人员素质明显提升。二是优化专门办事机构。按机构独立、人员独立、经费独立、考核独立“四个独立”的原则成立监事会办公室,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监事会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人,其中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所有人员均有审计、信贷工作经历。选聘监事会办公室主任为职工监事,提升监事会办公室履职能力。
加强学习培训,增强履职能力。一是坚持逢会必训。充分利用股东大会、监事会等各类会议,加强对全体监事的培训。坚持把培训作为会议的第一议题,每次会议均精选监管规定、内部规章等各方面内容进行培训,逐步提升全体监事尤其是外部监事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意识。二是加强对监事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坚持不间断常态化学习,利用监事会办公室例会,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最新监管及行业管理规定,加强对省联社《监事会重点履职事项清单》的研究分析,拟定监督措施。充分利用网络学院,加强对履职所需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掌握。在省联社组织的监事会办公室人员任职资格考试中全员一次性高分通过。
优化监督方式,规范履职行为。一是围绕省联社省联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监督。以省联社印发的《监事会履职重点事项清单》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对省联社重点工作落实的监督。二是明确监督重点。加强对董事会、高管层及其成员的监督,监督内容突出履职情况、财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关联交易、党委前置研究决策程序执行、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处置等方面。三是优化监事会履职方式。综合采用非现场监测、检查、列席会议、访谈、审阅报告、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履职监督。今年以来,已签发监事会监督文件38份,其中《工作建议书》22份、《风险提示单》13份、《约谈通知书》1份、《质询函》2份。开展反洗钱、集中采购、农金员风险管理3项专项检查,开展不良资产专业清收、大股东行为管理、客户经理队伍建设3项专题调研。四是建立跟踪督导机制。监事会办公室对各类途径监督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逐一建立台账,逐一跟踪整改,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不留隐患。
加强沟通交流,畅通履职渠道。一是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层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监事会派员列席参加董事会、高管层会议,会上通报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监事会会议根据会议内容邀请董事、高管人员参加,监事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董事、监事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二是建立监事会办公室与业务条线的联席会议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保证了监事会办公室与条线部门之间达成共识,及时获取相关业务,增强监事会监督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三是按季与监管部门沟通交流,向省联社报告工作。畅通沟通汇报渠道,形成监管部门外部监督、省联社行业监督、监事会内部监督的强大合力。
强化考核评价,提升履职意识。一是加强对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履职考核。进一步修订完善《监事会办公室履职考核办法》,促进监事会办公室履职水平的提升。二是加强对条线部门(支行、分理处)的督导考核。把条线部门(支行、分理处)配合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综合考核体系。三是做实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监事会及其成员的履职评价工作。完善履职评价办法,建立评价台账,按规定频率、路径报送。今年已对13名董事、7名监事进行了履职评价,并向股东大会报告,进一步提升了全体董事、监事主动履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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