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履职评价:董事、监事个人评价(一)
银行履职评价:高管个人评价(二)
银行履职评价:财务、审计、风险负责人个人评价(三)
评价维度:职业操守
评价内容:个人勤勉尽职、合法合规情况。
评分要点:1.存在违规行为当年被查实,本项不得分。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任职资格核准而实际履职、对机构重大违规事项需承担领导责任等。
评价维度:内部治理
评价内容:
1.公司治理架构和运行情况(权重25%,满分5分,下同),包括“三会一层”的职责边界是否清晰,各项议事规划和制度是否健全,履职分工是否明确,运转是否有序。
评分要点:“三会一层”存在超期履职、无法开会议事、议事制度缺漏,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社员大会)、董(理)事会审议表决等情况,承担管理责任的高管(下同)本项不得分。
2.股东股权及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权重25%),重点包括关联交易管理,股东与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并计算管理等监管规定的落实情况。
评分要点:当年新入股股东存在资质不合格、入股资金来源不合规情况,当年存在对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未合并计算情况,违反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情况,股东股权交易问题确认后累计至今超过三年(含)未整改到位,本项不得分。
3.内部控制建设情况(25%)。
评分要点:授信审批、贷后管理、员工行为、科技系统等当年出现重大问题,本项不得分。对审计发现的内控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本项得分不超过一半。
4.人才队伍建设(25%)。
评分要点:当年曾报送不符合任职资格要求的高管(含支行行长、基层联社主任)的,本项不得分。
评价维度:风险防控
评价内容:
1.风险防控与处置(权重15%)。
评分要点:未完成年度处置计划的,本项不得分。
2.资本充足与拨备情况(权重10%)。
评分要点:信贷或非信贷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充足的,本项不得分。
3.信用风险防控(权重25%)。
评分要点:不良贷款短期快速反弹,当年逾期六十天以上贷款曾经未及时下调为不良的,大额风险暴露指标(含同业、非同业)年内曾经突破监管规定或户均贷款大幅上升的,本项不得分。
4.投资和同业业务风险防控(15%)。
评分要点:在没有明确投资策略、业务规划支持下频繁开展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交易,本项不得分。
5.流动性风险防控(权重10%)。
评分要点:当年流动性比例、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等流动性监管指标曾经突破法定值的,本项不得分。
6.案件合规风险防控(权重25%)。
评分要点:当年新发生业内案件,本项不得分。未及时或未如实报告案件情况,本项不得分。
评价维度:金融服务
评价内容:
坚守支农支小的定位,回归信贷本源情况;支持小微企业,“两增”完成情况。
评分要点:农合机构各项贷款占总资产的比例低于50%且较年初下降的、村镇银行各项贷款占总资产的比例低于70%且较年初下降的,本项不得分。消费贷款或普惠卡用途管理是否混乱或造成不良影响,包括信访、消保、举报件较多的情况,本项不得分。
评价维度:落实监管要求
评价内容:
1.信息报送(权重40%)
评分要点:当年报表、报告存在错报、漏报或超时报送导致解锁或被银保监会通报等不良影响,本项不得分。
2.主动沟通(权重25%)
3.整改落实(权重35%)
评分要点:未落实或未实质性落实监管整改意见的,本项不得分。
评价维度:不得评为称职的情况
评价内容:
当年因违法违规个人被处以行政处罚、记过以上纪律处分或采取其他措施;资金业务未坚持“短久期、高流动性、低信用风险”的经营原则或违反监管规定,造成风险损失负有管理责任的;下沉金融服务不深不实、消费贷款以及普惠卡用途管理混乱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所在机构发生业内案件或产生重大风险事件并对此负有管理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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