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确保本行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负责审批本行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
负责确保本行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
负责审批组织机构;
负责保证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负责监督本行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
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负责监督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
负责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并监督执行。
负责制订本行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
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
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作为本行高级管理层研究、决策和协商本行内部控制工作的平台。
内控委下设内部控制委员会秘书机构(以下简称内控秘书机构),
负责拟订本行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监测和报告本行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负责组织协调本行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内控委的组成、职能与职责、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等内容另行制定。
是本行内部控制的直接建设、执行部门
负责各自条线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制定条线内部控制制度、程序和方法并组织实施,对条线内部控制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
是本行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部门
负责对各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状况实施全面的监督和评价
负责对本行整体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年度自我评价。
承担各自管理领域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和监督职责,并负责内部控制中各类重大信息的反馈和沟通。
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职责,并应主动反馈或报告内部控制各类制度及其实施中的重大信息。
(一)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负责,并对内部控制失效造成的重大损失承担责任。
(二)高级管理层对违反内部控制的人员,依据法律规定、内部管理制度追究责任和予以处分,并承担处理不力的责任。
(三)总分行管理部门负责本条线内控制度建设与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对制度缺失承担责任。
(四)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应当及时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对出现的风险和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审计部门对未执行审计方案、程序和方法导致重大问题未能被发现,对审计发现隐瞒不报或者未如实反映,审计结论与事实严重不符,承担相应责任。


感谢阅读!请顺手点一下“赞”和“在看”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