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否设置监事会
1. 不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的,可以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2. 不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公司,公司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
3. 有限责任公司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不设监事。
二、监事会成员构成
1. 监事会成员要求3人以上,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确定
2.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三、监事任期
任期为每届3年,可连选连任;
2. 改选出新监事前,原监事仍应当履行监事职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四、监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监事会或监事享有的职权如下:
检查公司财务;
2. 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要求其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并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3.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 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五、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监事会会议召集和主持人选
会议召集和主持人选确定: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
2. 会议召开次数要求
①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②股份有限公司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③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监事会召开会议和表决可以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4.表决机制
监事会采用一人一票的表决机制,所作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
5.会议记录
监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培训地点】
地点:银川市
【培训对象】
各城商行(民营)、农商行、农信行、村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1、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副行长等相关领导人员;
2、监事会成员、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
3、董秘、董事办、审计部、纪检部等相关人员
4、公司治理等工作相关部门人员;
【培训收益】 (总1400份资料)
1、免费获取中小银行董事会相关文件及模板
2、免费获取中小银行监事会相关文件及模板
3、免费获取中小银行委员会相关文件及模板
4、免费获取《中小银行公司治理相关》等PPT
5、免费加入《中小银行董监事办同业交流》平台与百余家银行工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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