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金融机构应当确保拟任人在任职前接受必要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培训,具备相应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履职能力。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新指引》,进一步明确了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自评估的思路、框架与流程。根据通知要求,各机构需抓紧启动适用《新指引》的首次自评估工作,并于2026年4月30日前向人民银行总行政分行反洗钱部门报送初稿。
这一时间节点,标志着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进入新一轮实战阶段。对于银行而言,如何准确理解《新指引》精神,高效完成自评估并按时提交,已成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文件要点:各机构应认真学习《新指引》确定的评估思路、框架和流程,抓紧启动适用《新指引》的首次自评估工作,并于2026年4月30日前向人民银行总行政分行反洗钱部门报送初稿,以便组织审阅和开展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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