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撤销监事会及相关事项的通告
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通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监督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金规〔2024〕23号)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我行已完成公司章程修订、监事会撤销相关工作,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事项审批情况
我行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撤销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近日,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鸡西监管分局关于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鸡金监复〔2025〕52号),正式批准我行修订公司章程及撤销监事会的申请。
二、核心变更内容
1.公司章程修订:删除原章程中关于监事会的全部条款,新增“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相关内容,明确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议事规则及监督权限,修订后的章程已报备监管部门并生效。
2.监事会撤销:自监管批复之日(2025年11月17日)起,我行正式撤销监事会,原监事会职能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安排
我行已按新规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制定了《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该委员会自2025年11月17日起正式履职。主要负责财务监督、风险管理、内控合规检查审查等原监事会核心职责,确保公司治理监督职能无缝衔接。
特此通告。
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21日
XX银行关于撤销监事会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客户:
为适应新《公司法》实施及金融监管政策调整,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效率,XX银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开展了监事会撤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决策依据及过程
1. 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根据公司章程,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无需再设立监事会或监事 。这为我行撤销监事会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
2.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相关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可通过设立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这一监管政策为我行治理结构调整指明了方向。
3.内部决策流程,2025年7月29日,本行组织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监事的议案》和《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成员和股东们对议案进行了深入探讨,认为撤销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监督职能,有助于优化治理结构提升决策与监督效率。从本行长远发展角度出发,认可此次治理结构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二、后续职能安排
自监事会撤销之日起,其原有的监督职能将全部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承接。审计委员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履行以下关键职责:
1.财务监督:定期审查本行财务报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对重大财务事项进行监督与评估,防范财务风险。
2.内控评估:对本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持续评估,提出改进建议,推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保障本行稳健运营。
3.履职监督: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对其合规性、尽责情况进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有效履职,本行将优化成员构成,并要求成员具备财务、审计、风险管理等专业背景,以增强监督的专业性与独立性。
三、对本行的影响
1. 提升治理效率:撤销监事会,减少治理层级,使决策与监督流程更加简洁高效,避免了职能重叠与协调成本,有助于本行快速响应市场变化,提升运营效率。
2. 强化专业监督:审计委员会由具备专业知识的董事组成,能够运用专业技能和经验,对本行各项业务进行更深入、精准的监督,有效提升监督质量,降低经营风险。
3.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整合监督资源,将原本分散在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资源集中调配,使资源利用更加合理,释放出更多资源用于业务发展和创新。
本次撤销监事会是我行适应新形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我行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稳步推进后续工作,确保公司治理平稳过渡,持续为股东、客户及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特此报告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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