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使用前检查项目
3.1.1车辆检查
确认车辆的制动系统性能好,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注意:本车的制动系统性能将直接影响到防撞器的防撞功效。
(2)检查本车的左、有右转向灯及双闪警示灯工作是否正常。
注意:如转向灯、双闪警示灯系统线路或转向灯开关、双闪警示灯开关等出现故障,会导致开启本车的转向灯或双闪警示灯时,无法屏蔽防撞器的自动报警、自动制动功能。
(3)检查本车的制动灯开关工作是否正常、如制动灯开关工作正常,驾驶员领先于防撞器制动本车时。防撞器的自动制动功能处于屏蔽状态。
注意:当本车制动灯开关出现故障时,驾驶员领先于防撞器制动本车时,防撞器自动报警、自动制动功能无法屏蔽。
3.1.2系统检查
本车停驶时,主要检查雷达的镜片是否清洁、如有灰尘、泥土、污渍等,应用镜头纸或干净软布擦拭。
3.2使用
3.2.1开机
长按显示器的开关按键约1秒钟,当显示器显示信息,表示防撞器已将开机。(注:显示器防撞器开关按键在左上角)
3.2.2运行检查(执行机构自检)
防撞器开机,车速≥40km/h时,系统开始自检,此时本车制动踏板在防撞器的作用下会自动下行,驾驶员会感觉本车自动轻刹一下,同时显示器显示“刹车”字样并伴有“系统开始自检”语音提示,说明防撞器的执行机构工作正常。
警告!系统自检过程中,显示器显示“刹车”字样并伴有“系统开启自检”语音提示时,如果驾驶员没有感觉本车自动轻刹一下,请尝试重启防撞器,使系统再次自检。当系统再次自检后,驾驶员仍然没有感觉本车轻刹一下,有可能时防撞器的执行机构或本车原制动系统出现故障,此种情况下立即关闭防撞器,待故障排除后再行使用。
警告! 在使用过程中,每次显示器语音提示“系统故障,请关闭防撞器”,驾驶员应立即关闭防撞器,停止使用(即使自检功能正常,也应立即关闭防撞器,待故障排除后再行使用)。


3.2.3制动模式
标准模式:QFZJ-A型号产品使用的默认模式。
3.2.4关机
长按显示器上的开关按键约1秒钟,当显示器关闭(显示屏黑屏)后,表示防撞器已关机。
特别提醒
(1)防撞器是汽车主动安全装置,能够对本车及司乘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辅助作用,但是是以驾驶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地区、行业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本产品《使用说明手册》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多为前提条件下才得以实现的 。一切违规驾驶或不正确使用本产品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2)本产品的防撞对象是:本车正前方、同向、正常行驶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机动车辆(农用车、摩托车除外)。
(3)只有当本车形式速度大于40km/h,且本车行驶速度大于前方车辆速度10km/h时,系统才具备自动防撞功能。
当碰撞险情即将发生时,若驾驶员操作失误(将油门当刹车,踩下油门踏板),此时防撞器任然工作,将会降低防撞功效。
(4)若本车前方突然出现障碍物或前方的目标车辆紧急制动,此种情况下系统有可能因反应时间不够而导致无法实施防撞功能或防撞功效下降。
(5)当系统语音提示:“系统故障,请关闭防撞器”后,驾驶员应立即关闭防撞器,再跟距故障原因及解决方法做想用的故障排除,或到指定的服务网点维护后再行使用。
(6)开启本车的转向灯(左或右)时,防撞器自动报警、自动制动功能此时处于屏蔽状态。在并线、超车或变相操作结束后,请及时关闭转向灯开关,确保满足防撞器发挥其防撞功效条件。
(7)开启本车的双闪警示灯时,防撞器自动报警、自动制动功能处于屏蔽状态。请确认本车双闪警示灯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确保满足防撞器发挥其防撞功效的条件。
(8)驾驶员在并线超车、变向操作时,需根据本车实际行进的方向,开启相应方向的转向灯,暂时屏蔽系统的自动制动功能。不是先开启转向灯而实施的并线、超车或变向等违规操作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警告!严禁在事先不开启转向灯的情况下,且距前车较劲距离位置实施贴近式并线、超车或变向操作,否则系统会视本车前方较近车辆为障碍物而采取自动制动,此种情况下,有可能会导致后方车辆与本车发生追尾事故。
有遇到沙尘天气或水雾较大路段上行车时,系统会将较大的沙尘、水雾等误判断为障碍物而且自动报警或自动制动、驾驶员可视当时的实际情况,开启本车转向灯(左或右)或双闪警示灯,来暂时屏蔽系统的防撞功能或关闭防撞器行驶。
名词解释:
沙尘:指浓度较大的浮尘、扬沙或沙尘暴等天气。
水雾:指雨天车辆疾驰时溅起的污水、泥浆或洒水车喷的水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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