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金融是指金融服务文化生产的一系列金融活动以及由此形成的市场、机制和体系,其中的文化生产主要是指文化产业。十几年来,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基本的文化金融政策体系、数个文化金融发展较好的文化金融中心城市,同时,文化金融服务体系日渐完善,债权和股权融资规模方面都有较大的增长。
要实现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文化金融积极赋能。我国文化金融领域有多项工作要向纵深推进,如文化金融与文化财政、文化税收、文化贸易等政策的协同推进,文化金融“四化”(文化金融机构专营化、文化金融工具专属化、文化金融市场专门化以及文化金融服务专业化)等。然而,做好上述工作的前提是建设好文化金融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文化金融服务体系的两个支柱。
第一,建立与现代文化工业体系相适应的文化资产评估体系。
文化资产评估是文化金融服务体系的一个支柱。文化资产评估的主体部分是对于文化产业无形资产的评估,而文化产业无形资产评估的主体是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文化产业融资难主要是由文化产业的“轻资产”特征决定的,业界一直都在寻找进行无形资产评估的有效路径。
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难,难点不在“无形”,也不在其“轻”,而在于与资产相关的生产模式与盈利模式。科技金融也经常要面对无形资产问题,只不过科技金融面对的主要是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而文化金融面对的主要是版权等无形资产,前者主要生产物质产品,而后者主要生产精神产品。精神产品的生产及相应的运营、盈利模式,都与物质产品不同,具有更大的波动性和不稳定性。真正建立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突破点在于如何适应现代文化工业体系。尽管学界对于文化产业的工业化生产有争议,但这个体系为价值实现提供了明确的坐标。文化资产评估应以这个体系的相关指标回溯资产评估价值,建立资产与文化生产的紧密相关性。
第二,构建以中小微文化企业为重点的文化企业信用评估评价体系。
文化企业信用评价是文化金融服务体系的另一个支柱。良好的信用不仅有助于企业顺利开展融资活动,同时也有助于其他商业活动。在债权融资领域,如果企业无法依靠资产进行融资,便只能依靠信用。我国的文化经济政策也在文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或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推动健全文化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提出,完善文化和旅游企业信用体系,健全市场化融资担保机制。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提出,要加强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文化市场服务质量,强化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建立良好的信用评价体系,不仅有利于文化企业获得更好的融资服务,同时也有利于监管部门进行更有效的行业治理。
文化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构建的重点和难点是中小微文化企业的信用评价。一些中小微企业存在财务报表数据失真、经营关键数据缺乏的问题,而这正是传统的信用评价最为重视的部分。要突破中小微文化企业信用评价困境,首先需要在技术和方法上进行较大的改革。应充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在评价标准中融合财务、经营、物流、团队人员等多方面信息,加大非财务数据的权重。不仅需要金融机构和评级机构强化完善评价体系,同时还需要多层次共治共管,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也应参与到体系构建当中。此外,这一评价体系的构建还需要金融监管、市场管理和文化等多部门强化部门协同,共享数据,建立统一的文化企业信用评价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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