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关注越南那些事儿
自2025年12月15日起,越南政府颁布的第282/2025/NĐ-CP号法令正式生效。该法令对治安、秩序和社会安全领域的行政处罚作出多项补充和调整,其中与出境、入境、过境、居留及人员流动相关的违规行为被明显收紧,处罚幅度大幅提高,几乎涵盖目前常见的各类违规情形。越南有关部门提醒,广大民众需高度关注,避免因不熟悉新规而被处罚。
根据该法令第21条规定,一些常见但情节较轻的违规行为,将被处以30万至200万越盾的罚款。具体包括:外国人在越南境内活动时未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居留证件的,可被警告或罚款30万至50万越盾。(注意:中国人在越南境内活动时请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并妥善保管,否则如果被抽查到可能被处罚)。
此外,未申报护照或出入境证件遗失、为申办或延期证件而申报虚假信息、未经许可进入限制区域、拒不出示证件、居留逾期不超过16天、无有效证件入境、非法占有或扣留他人出入境证件等行为,均将被处以50万至200万越盾罚款(如下图所示)。

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法令规定300万至500万越盾的罚款标准。该类行为包括:涂改、篡改护照;出租、出借出入境证件;使用他人证件入境或过境等(如下图所示)。

值得注意的是,住宿经营单位未为1至3名外国人办理临时居留申报的,也将被处以该幅度罚款。非法越境或居留逾期16至30天的,罚款可提高至500万至1000万越盾。
法令同时规定,对使用假护照、假AB签证贴纸、伪造出入境证件;居留逾期30至60天;住宿场所未为4至8名外国人申报临时居留等行为,处以1000万至1500万越盾罚款。这被视为对居留管理和社会治安构成较高风险的一类违规。
罚款标准还进一步提高至1500万至2000万越盾,适用于:外国人在越南未获许可即从事工作或活动(注意:中国人在越南境内工作时要依法获得工作许可证)、居留逾期60至90天、买卖护照、越南公民使用伪造外国签证等行为(如下图所示)。
对担保外国人但申报不实、以错误目的入境、伪造材料申请护照、居留逾期90至180天的行为,处罚幅度为2000万至2500万越盾。
其中,法令规定的最高罚款标准为3000万至4000万越盾,适用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行为,包括:未经许可进入外国外交机构或国际组织驻地;外国人在禁区居留;运输工具所有人未办理入境手续而运送人员过境;组织或中介非法出入境但尚未构成刑事犯罪;拒不执行驱逐出境决定;居留逾期一年以上;非法越境后在越南境内停留且无合法证件等(如下图所示)。

对于边境居民的违规行为,将另行依据有关边境管理和国家边界保护的专项法规处理。
越南有关部门指出,第282/2025/NĐ-CP号法令在越南不断深化区域和国际融合背景下,具有重要意义。新规通过细化违规情形、分层设定罚款标准,显著增强震慑力,有助于纠正长期以来对证件、居留和出行规定重视不足的问题,堵塞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违法活动、造假或非法组织出入境的漏洞。
从越南国家治理角度看,该法令将有助于提升对外国人在越居留、工作和活动的管理效能,同时强化越南公民、住宿经营单位及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通过严格申报义务、出示证件要求以及对伪造、出借、买卖出入境证件行为的处罚,执法机关可更主动防范安全风险,尤其是在跨境犯罪、非法移民和非法用工呈上升趋势的背景下。
此外,越南新法令也传递出现代化、透明化管理的信号,在强化管控的同时,保障守法公民和外国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全国统一适用、标准明确的处罚机制,减少执法随意性,为旅游、投资、劳务合作和国际交流营造稳定、清晰的法律环境,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完)

您看此文用
·
秒,转发只需1秒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