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装卸费如何计入完税价格?海关权威解读来了
了解THC费用分类及申报要点,合规申报避免风险

在国际海运中,附加费是指承运人为弥补特殊成本而在基本费率之外加收的费用。其中,码头装卸费(Terminal Handling Charge,THC)是常见项目之一,部分费用需依法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应包括货物运抵中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运输相关费用指在货物输入中国起卸前发生、与运输过程直接相关的支出。
码头装卸费(THC)涵盖集装箱装卸、过磅、拖头使用等环节费用,依据发生地点分为起运港码头装卸费(OTHC)和卸货港码头装卸费(DTHC)。

| 起运港装卸费 | 卸货港装卸费 |
| OTHC | DTHC |
OTHC或中转港产生的THC发生在货物起卸前,属于应计入完税价格的运输相关费用;DTHC发生在起卸后,不计入完税价格。
若运费报价为“全包价”(All in),相关附加费已包含在海运费中,无需单独申报。若THC由货主另行支付且符合“与运输有关、发生在起卸前、由买方实际或应支付”三个条件,则需向海关申报。
纳税义务人可在报关单“杂费”栏填报可确定的OTHC费用,选择按总价或费率填报,并注明标记“3”(总价)或“1”(费率),同时选用《货币代码表》对应币种代码。

若申报时无法确定OTHC金额,可提交“价格补充申报单”,待费用明确后办理补税手续。
企业如发现漏报或错报OTHC,可通过“主动披露”方式纠正。海关对主动披露的单位可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的,不予行政处罚;补缴税款的,可依法减免滞纳金。
温馨提示:不同物流或船代公司对附加费处理方式存在差异,只要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费用,即便未单独列明,也应计入完税价格,确保申报合规。

